翻刻
○田令《割書:三ノ|五丁》凡田 ̄ハ六年 ̄モ一班神田寺田 ̄ハ不_レ在此限_一 ̄ニ《割書:謂此レ即|不税田也》
○民部式《割書:廿二ノ|廿二丁》凡位田功田賜田及 ̄ヒ神寺等田 ̄ハ各拠 ̄ノ本地_一 ̄ニ不_レ須輙 ̄ク改 ̄ム
○続日本記《割書:二ノ|十四丁》文武天皇大宝二年七月詔伊勢大神宮封物 ̄ハ者是 ̄レ
神御 ̄ノ之物也。宜准_二 ̄シテ供神 ̄ノ事_一 ̄ニ勿_レ令濫穢_一。○雑例集《割書:上ノ|十一丁》同之
○雑例集《割書:上ノ|十三丁》延暦廿年四月十四日 ̄ノ格 ̄ニ云。大神宮 ̄ノ封戸非_二改減之限_一 ̄ニ。
○此事日本後記ニハ見エズ
○雑事記《割書:上ノ|十八丁》ハ挙タリ
○類聚三代格《割書:一ノ| 丁》弘仁十二年秋八月。太政官 ̄ノ符。応_レ ̄ヒ【ニ?】令伊勢大神宮司検
納 ̄セ神郡田租_一 ̄ヲ事。右得_二 ̄ルニ神祇官 ̄ノ解_一 ̄ヲ伱【偁】 ̄ク。承前之例。大神 ̄ノ宮司検納伊勢 ̄ノ
国多気度会 ̄ノ両郡 ̄ノ神田租及 ̄ヒ七処神_戸_田等祖 ̄ノ租 ̄ヲ。支_二用 ̄スルコト祭祀_一 ̄ニ従来尚 ̄シ
矣。中間国司預以検納 ̄ス。《割書:中|略》而年中 ̄ノ祭用 ̄ノ稲合 ̄テ四万一千一百九十束一杷。今
【○は朱】
神戸考 廿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