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の仏典を翻刻

コレクション: 大日本仏教全書第84巻

一 因明鈔五巻 - 翻刻

一 因明鈔五巻 - ページ 12

ページ: 12

翻刻

【本文二段構成】 【右頁】 【枠外右上】 274 【枠外右横上】 因明鈔第二 【枠外右横下】 二二 【上段】 分。立敵共不_レ許_レ遍_二有法_一之故。因寬宗狹。其因一分不_レ 遍_二有法_一之故。有_二此過_一也。付_二非德業之宗_一。亦復如_レ此 如_レ是三量宗因參差。有_二兩俱不成之過_一也。前後共兩俱 不成過 ̄ナレトモ。物體異也。前兩俱。有無實故之因。有_二和合 無實_一之故出來。後兩俱。有無實因。亙_二 三句無實_一之故。 有_二此過_一也。 問。以_レ何得_レ知。因亦不遍等者。是別過也 云事。若別過可_レ出_二其名_一。何只言_二因亦不遍_一乎。亦是遂 前過歟。何。 答。文以_レ言_二因亦不遍_一。其因不 ̄ルニハ_レ遍。尋_レ 有_二 ̄ヤト何過_一者。卽兩俱不成也。分明不_レ出_二其名_一。道理必 然也。況上付_二兩俱不成_一。下別不_レ出_レ之。返思_レ之。亦卽如_レ 上可_二兩俱不成過_一。次今過者。實非_レ過。是假過也。然故 者。立_二有性非實_一之時。其有法有性。是三句之能有也。 故疏云。有性有法非_二實德法_一。今名爲_レ宗。此言_二有性_一。仙 人五頂兩所_二共許_一。實德業上能非無性。故成_二所別_一《割書:云云》。 已見_二有性非實量有法有性_一。實德業上能非無性《割書:云云》。其 意分明也。亦下文云。有法有性。是實德業之能有性。有 一實因。能有_二於一一實_一故。是宗之法《割書:云云》。是亦實德業上。 【下段】 能非無之有爲_二有法_一。因述_二有一實故_一也。凡有性其體是 一。彼是共之法也。故設立_二有性非實_一之時。有法有性。 是惣_二 三句能有_一也。其體不_レ可_二差別_一者也。故立_二有性非 實_一之時。有無實故之因。有_二德業無實_一。尚遍_二有法_一也。然 而。付_二此過_一意者。有性其體是一 ̄ナレモ。實德業之能有之 義。是各別也。故以_二此義邊_一乍-見。因有_二德業無實_一之一 分。不_レ遍_二實句之能有之義邊_一。故一相付_二此過_一也。然而。 遂談_二其實義_一。三句能有。其體是一之故。不_レ爲_レ過也。文言_二 乍似唯能等_一。顯_二此意_一也。《割書:淸水上綱之意者。三|句之能有各別也。》 付_二本疏之釋_一。加_レ難云。只言_二無實_一實其中應_レ有_二和合句_一。 而已言_二有無實_一。和合句 ̄ハ本 ̄ヨリ有 ̄ニ不_レ致_レ有 ̄セ者。更不_レ關_二 有無實因_一也。何會云。先惣ノイテハ和合句名_二有無實_一 之義有耶無耶。若有者。尚可_レ關_二有無實因_一。若無者。何無 耶。和合句令_レ和_二-合實德業_一之物也。若爾云_レ有_二實等無 實_一。有_二何相違_一耶。故和合句。無_二 ̄レトモ有 ̄ニ有 ̄セラルル有無實之 義_一。自有_下有_二實等無實_一之有無實之義_上。故尚有無實因。 可_レ關_二和合句_一也。 【左頁】 【枠外左上】 275 【枠外左横上】 因明鈔第二 【枠外左横下】 二三 【上段】  ○一因違三比量事 疏云。其有_二 一因通違_一_レ 三者。如_二勝論立_一。所說有性非_二 四 大種_一。許_下除_二 四大_一體非無_上故。如_二色聲等_一《割書:云云》。《割書:考【※】本裏書曰。傳|云。或私記中。》 《割書:口文云。許_下除_二 四大_一體非無_上故云。云奥文云。許除四大體非|無■【衍ヵ】故云云。初訓後不_レ訓之條。尤有_二其由_一。可_レ得_二此意_一也。》  自所餘法皆法入同喩事 問。其餘法者。其體何物耶。 答。子孫微等也。以_レ之不_レ 入_二同喩_一之時。有_二不定過_一。故言_二皆入同喩無不定過_一也。 問。有方何耶。 答。作法云。爲如_二色聲等_一許_下除_二 四大_一 體非無_上故所說有性非_二 四大種_一。爲如_二子微等_一許_下除_二 四大_一 體非無_上故所說有性是四大種。是其作法也。 問。此義 不_レ可_レ爾。彼宗意。子孫微卽四大種也。故許除四大等 因者。更不_レ轉_二子微孫微_一也。若夫强言_レ非_二 四大種_一。許 除四大等因。令_レ轉_二彼上_一。返亦成_二自害_一。望_二非四大種宗_一。 豈是異品乎。故左右難_二審定_一者也。何可_レ成耶。 答【。脱ヵ】彼 宗意。子孫微不_レ名_二 四大_一也。故明燈抄引_レ證云。彼宗唯 言_二 地水火風父母極微_一。不_レ言_二 地水火風子孫等_一《割書:等云云》。 所證尤其意深。謂地水火風父母極微。未_レ合是四大種也。 【下段】 已合了之時。名_二子微孫微_一。直不_レ云_二 四大_一也。已合之時。 已四大體改了。又何以_レ之名_二 四大種_一耶。本疏地水火風 父母常極微之釋。竊顯_二此意_一也。又疏中卷云。如_三勝論 立_二 四大種常_一。四大種中。意之所許。實非實攝。有法差別。 他宗不_レ許_二有實攝法_一。卽名_二所別差別他不極成_一《割書:云云》。見_二 此文_一。勝論若子孫微名_二 四大種_一者。立_二 四大種常_一之時。可_レ 有_二違宗過_一。云_二雖體無常量者合故_一之故也。而出_二所別差 別他不極成過_一。不_レ言_レ有_二違宗_一。故名_二 四大種_一之事者。唯 限_二父母極微_一也。故許除四大體非無故之因。能轉_二子孫 微上_一也。但望_二非四大種宗_一。可_二同品_一云事。是亦不_レ可_レ爾。 凡以_二子孫微_一。望_二非四大種宗_一。同異二品難_二定判_一。然故 者。一子孫微之上。有_二 二義邊_一也。謂直不_レ名_二 四大_一故。此 義邊同品也。亦子孫微非_二別物_一。卽以_二 四大_一爲_レ體之故。隨_レ 本是四大種也。此義邊異品也。若以_レ之不_レ入_二同喩_一者。敵 者求_レ過言。子孫微不_レ名_二 四大_一之故。許除四大之因轉_二 此上_一。其體卽四大之故。爲_二非四大種宗_一爲_二異品_一。所以 可_レ有_二不定過_一《割書:爲言》。如_レ此之例常事也。是以案_二 三藏所立 【四十四行十一字目の送り仮名「トモ」は「𪜈」】 【※ 「考」は四角囲み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