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の仏典を翻刻

コレクション: 大日本仏教全書第84巻

一 因明鈔五巻 - 翻刻

一 因明鈔五巻 - ページ 8

ページ: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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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二段構成】 【右頁】 【枠外右上】 266 【枠外右横上】 因明鈔第二 【枠外右横下】 一四 【上段】 《割書:也。》 若爾。相違因過。必有 ̄ト_二同異二喩過_一可_レ云。況四分 建立比量。付_二所立不成過_一。四種相違帶_二所立不成_一故也。 後三相違有_二能立不遣_一。四相違因有_二能立不遣_一故也。爾 者。疏主非喩過故之釋不_レ明。如何。       《割書:後三相違臥具同異也》 纂云。○。今此二喩。望_二所_レ爭 宗(因 )_一。皆爲_二異喩_一。因於_レ彼轉。 卽異喩中。能立不遣。《割書:乃至》。以_三此中解_二似因體_一故。不_レ言_二 喩過_一。故不_レ辨也。非_レ云_二喩過_一如_二宗過中所別不極成_一。豈 唯宗過。而無_二因過_一耶《割書:云云》。以_二此文_一可_レ會也。 問。猶不_レ明。纂要只論解_二相違過_一。不 ̄ト_レ言_二喩過_一云故。所_レ 會可_レ爾。疏 ̄ニハ嫌_二 ̄ヘリ非喩過故 ̄ト_一。仍以_二纂要_一會。尚不_レ許 也。又疏下卷云。論能立法不成。至猶如極微述曰。○ 如_下聲論師。對_二 《割書:考【※】對下疏|有_二於字_一》勝論_一。立_中聲是常宗_上。兩俱許_二聲 體無質碍_一。《割書:乃至》。若據_レ合顯。亦是因過。以_二心心所_一。爲_二因 同法_一。無礙因轉。前已明_レ因。今辨_二喩過_一。故不_レ信_レ因。《割書:云云》 准_レ之。有_二因過_一。解_二喩過_一之時不_レ言者。前已因過明了之 故也。若爾者。云_二因過_一之處。喩過未_レ明之故。可_レ解_レ之也。 而旣不_レ解。爰知。相違因無_二喩過_一云事。如何。 【下段】  私會_二此難_一文云。前已明_レ因今辨_二喩過_一故不_レ言_レ因《割書:云云》  意前明_二因過_一。今辨_二喩過_一之所故。不_レ解_二因過_一《割書:爲言》。非_レ  言_二前說之故_一也。 私又難云。疏下文云。論中示_レ法。各各不同。法自相相違。 改_二他同喩_一爲_レ異。改_二他喩異_一爲_レ同。後之三過。以_二他同_一。爲_レ 同。以_二他異_一爲_レ異。欲_レ顯_二爲_レ過因必仍_レ舊。喩或改新_一《割書:云云》。 此文意能叶_二道理_一。初一改_レ喩。後三不_レ改。爲_レ顯_三相違因 必舊。喩通_二改不改_一也。何今文言_二非喩過故_一耶。非_三自致_二 ■【扌+牟】楯_一。兼無_二其理_一者也。 會云。疏下文只釋_二 一重_一。未_レ盡_二其理_一。謂相違因舊也。喩 通_二改不改_一之旨 ̄ヲ顯 ̄セト云事然也。今此因由_レ舊喩通_二改 不改_一之事由_二何義_一。今知因決定非喩過故之釋顯_二此義_一 也。專非_二相違_一事也。  ○諸無似立等之事 問。此文意幷破文如何。 答諸 ̄ノ無 ̄ガ似立 ̄ノ此 ̄ノ過相 ̄アルハ 故《割書:爲言》。故前難云。諸無似立者。此 ̄ハ言 ̄コトバノ例 ̄セル也。應_レ 云_二諸無似立無_一也。是難意非_レ改_二文言_一。文例言_二諸無似立_一。 【左頁】 【枠外左上】 267 【枠外左横上】 因明鈔第二 【枠外左横下】 一五 【上段】 義可_レ謂_二諸似立無_一《割書:爲言》。故疏下文云。故物似立不見其過 皆是似破至下當知《割書:云云》。又疏中卷有_二其例_一故。文云。若 云_下無常之聲應_レ非_二無常之聲_一。所作性故如_上_レ瓶。以爲_二有法 自相相違決定_一。此非_二過攝_一。雙牒_二法有法_一爲_二宗法_一。於_二諸 過中_一無_二此相_一故《割書:云云》。 或義云。諸 ̄ノ無似 ̄ノ立 ̄ニ此過相 ̄アレナムガ故《割書:爲言》。此義如何。 難云。下文云。故於似立不見其過《割書:云云》。不_レ叶_二此文_一也。不 可也。不可也。《割書:可思之》。   仁平四年十一月八日。於_二寶積院_一記了。   爲_レ充_二今年慈恩會_一也矣。      覺憲  ○西域諸師等之事 問。述_二西域師之釋_一之本疏文意如何。 答。西域諸師有 不善者等者。西域諸師。不_レ善_二數論宗_一之者。作_二法差別 能違_一言。眼等應_下爲_二積聚他_一用_上《割書:等云云》。數論難云等者。數 論之難也。意顯也。西域又釋等者。西域師之轉救也。意 者。汝數論爲_レ成_下立眼等唯爲_二不積聚他_一用 ̄ラルヽ者也 ̄ト云 事_上。立_二眼等必爲他用量_一也。而床坐二他通用 ̄スト云故。今 【下段】 我以_二臥具_一。例成_下-立眼等爲_二積聚他_一用_上。都無_二相符過_一《割書:爲言》 重意者。西域師意者。數論本爭_二眼等不積聚他用 ̄ヒラレ。不_レ 所_レ用云之義_一。方立_二此量_一。故立_二必他用_一之本意者。眼等 爲_二積聚他_一不_レ所_レ用。唯爲_二不積聚他_一所_レ用之物也 ̄ト成立 《割書:爲言》。數論難云。陳那弟子非善我宗等者。意云。我本意。 神我受_二-用三德所_レ成大等廿三諦_一。眼等有_二能用之他_一。其 他者是神我也 ̄ト成立也。更不_レ論_二眞他用不用。假他不用 之義_一。汝惡得_二我本意_一之故。不_レ遁_二相符過_一《割書:爲言》。重意者。我 只爭_二神我有無之事_一。眼等可_レ有_二能受之他_一。其他者卽是 神我也 ̄ト成立 ̄セントシテ。立_二眼等必爲他用量_一也。是只眞他 假他共許_レ受_二-用眼等_一。眼等豈無_二 ̄ンヤトナリ能受用之神我_一。更 不_レ爭_二眼等 ̄ハ眞他 ̄ニコソ所 ̄ラレメ_レ用假他 ̄ニハ不_レ所_レ用等之義_一。 故有_二相符過_一也《割書:爲言》。故明燈抄云《割書:考【※】傍云解_二數論|難云等_一之處也》 今我本 意。不_レ論_二眼等眞假二他用不用義_一。唯論_三眼等有_二能用他_一。 其能用他卽神我是。陳那弟子不_レ知_二我本意_一。唯諍_二眞假 兩他用不用義_一。俱有_二相符_一。豈於_二我宗_一善達者耶《割書:云云》。 《割書:可_レ見_二全文_一。其中|不_レ得_レ意之事有歟[。有ヵ]》  問。爾以_二異覺之二釋_一。相_二-配之_一方 【※ 「考」は四角囲み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