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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頁】
【枠外右上】
二一四【但し算用数字】
【枠外右横上】
唯量抄上
【枠外右横下】
一八
【二段構成】
【上段】
【一字下げ】
根_一。第八 ̄モ 理應_下 是識性故但以_二第七_一爲_中 俱有依_上。《割書:文》此成_二
不共依_一量也。 燈四云。又前已成_三第七識有_二別所依
根_一。卽是第八識《割書:考【考:□で囲む】識一|本無》也。故不_レ諍_二有法_一。又成_二第八識_一
云。應_下 有_二俱有相續識_一爲_中 增上不共俱有所依根_上。若言_二
識性故_一因有_二不定過_一。五是識性 ̄ナレトモ 不_下 以_二相續識_一爲_中
不共俱有所依根_上。今云_三自體恆續性故如_二第七識_一。《割書:文》燈
文。 又元曉對_二護法宗_一立_レ量云。第七識意根。與_二能依
識_一必應_二同境_一。不共根故。如_二眼等五根_一。《割書:云云》起信論別
記有_レ之。永超僧都。委成_二此量三支_一云。末那意根與_二不
共增上生能依識_一同境《割書:宗》與_二能依識_一不共所依故《割書:因》猶
如_二眼等根_一《割書:前》卽作_二不定過_一云。爲如_二第八識_一增上生能
依不共所依故。與_二能依識_一非_二同境_一耶。爲如_二眼等五根_一。
增上生能依不共所依故。與_二能依識_一是同境耶。《割書:已|上》由_二此
道理_一。□□《割書:考【考:□で囲む】□□恐|第八二字》識與_二第七_一成_二不共依根_一也。若不_レ
爾者。元曉比量《割書:考【考:□で囲む】量下一|本有離》誰勘_二過相_一。何成_二論主宗_一耶。秋
篠僧正。於_二此量_一付_二相違因過_一。此比量中。卽能立因 ̄ニ 法
差別相違過 ̄アリ。直作_二相違_一云。第七意根應_レ不_レ緣_二諸法_一
【下段】
《割書:宗》不共根故。如_二眼等根_一。言顯意許作法可_レ知。《割書:云云》
私云。案_二此師意_一云。第七意根者。有法自相《割書:考【考:□で囲む】相一|本作根》應
同境《割書:考【考:□で囲む】境下一|本有界字》者法自相也。今此法自相下。爲_二能緣同境
非能緣同境_一法差別。立者意許欲_レ立_二能緣同境之物_一。
不共根故因轉_レ彼同無異有闕後二相。故作_二能違_一云。
《割書:如前》是先德御意如_レ之可_レ案。若爾者。有_下 同喩爲_二法差
別_一之妨_上。仍以_二前《割書:考【考:□で囲む】前下一|本有不字》共不定_一可_レ避_レ《割書:考【考:□で囲む】避一|本作過》之。《割書:云云》
【二字下げ】
隨身造業受苦樂我比量
【字下げ終わり】
數論勝論立_二我宗_一云。我我性是常。許_レ無_二初後_一故。如_二虛空
等_一。於_二比量_一作_二有法差別過_一云。我我者有法自相。性是常
者法自相。今此有法自相下爲_二隨身造業受苦樂我。不隨
身造業受苦樂我_一者。是有法差別。立者意許欲_レ立_二隨身
造業受苦樂我_一。而同喩虛空等。非_二隨身造業受苦樂《割書:考【考:□で囲む】樂|下一》
《割書:本有|之字》物_一。望_二意許宗_一成_二宗異品_一。許_レ無_二初後_一故因轉_レ彼同
無異有闕後二相。故作_二能違_一云。汝我應_レ非_二隨身造業受
苦樂我_一。許_レ無_二初後_一故。如_二大虛空_一。《割書:云云》依_二樞要文_一私作_二-法之_一也。
【左頁】
【枠外左上】
二一五【但し算用数字】
【枠外左横上】
唯量抄上
【枠外左横下】
一九
【二段構成】
【上段】
燈文云。付_二有法自相相違過_一故。燈二云。然樞要中與_二第
一量_一。作_二有法差別相違因過_一。文解亦有_二有法自相相違
因過_一。我我有法。正所_レ諍故。虛空非_レ我故。量云。汝所執我
應_レ非_二是我_一。許_レ《割書:考【考:□で囲む】許一|本作諍》無_二初後_一故。如_レ空。《割書:在周|記文》
今問立_レ宗旣云_二我我_一。定可_二神我_一。何從_二言陳_一作_二違別相
違_一耶。彼說_二我是思_一。旣是所別不成過。例_レ之立_二我我常_一
可_レ作_二自相失_一耶。又數論勝論宗全無_二不隨身造業受苦
樂我法差別_一。不_レ乖_二要有二等方名差別之道理_一耶。若爾
以_レ何爲_二不隨身造業受苦樂我體_一耶。
【一字下げ】
私云。今此不隨身造業受苦樂我體。因明師云不同。
或云_下 雖_レ無_二別體_一立者意許置_上 也。或云。卽義相違也。
如_二因明私記_一。可_レ見_レ之。
今案有_二 二意_一。一云以_二假我_一爲_レ體。謂數論勝論等 ̄ハ 神我
實造_レ業受_レ果。假我似_二神我_レ業受_一レ 果。非_二實造_レ業受_一レ
果。故名_二不隨身造業受苦樂我_一也。燈於_二我所執我之
量_一。勘_二假我實我之意許_一者。故此量差別也。《割書:云云》 二云。
隨身造業受苦樂我者。淨見所緣之我也。不隨身造業
【下段】
受苦樂我者。染見所緣之我也。謂於_二外道所執計_一見
有_レ二。一淨見。且數論勝論我量同_二虛空_一。非_二心 ̄ニモ 所 ̄ニモ_一
非_二色聲等 ̄ニモ_一。隨_二身造業受果_一是淨見所緣。世間有情
計_二色等_一爲_レ我。此非_二隨_レ身造_レ業受_一レ 果。是彼染見所緣
也。卽以_二此染淨二見所緣我_一。爲_二隨身造業受苦樂我。
不隨身造業受苦樂我體_一也。隨身不隨身 ̄ハ 數論等所_レ
計我故。於_二我我有法_一有_二此差別_一也。
【二字下げ】
破有句量
【字下げ終わり】
論云。彼所執有應_下 離_二實等_一無_中 別自性_上。許_二非無_一故。如_二實
德等_一。《割書:云云》
【一字下げ】
私相傳云。《割書:考【考:□で囲む】云一|本作之》一因違四比量起_二於此文_一也。
【字下げ終わり】
疏云。彼許 ̄スラク 實等有法之外。別計_下 有_二 一大有之性_一能有_二 ̄ス
諸法_一。法若無_レ此卽體非_レ有如_中 龜毛等_上。故今破_レ之。彼宗所
執大有性者。應_下 離_二實等八句_一之外無_中 別自性_上。汝宗許_二
是非無法_一故。如_二實德等_一。等_二-取業等_一。不_レ言_二 八句_一。有_二不
定過_一。或但言_レ離_二 三句_一亦得。其異句等非_二兩共成_一。無_二不
定過_一。或遮_二於《割書:考【考:□で囲む】於一|本無》決定相違_一說_二 八句_一勝。《割書:云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