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の仏典を翻刻

コレクション: 大日本仏教全書第82巻

一 大乗法相宗名目十六巻附科段一巻 - 翻刻

一 大乗法相宗名目十六巻附科段一巻 - ページ 150

ページ: 150

翻刻

【右頁】 【枠外右上】 二九八【但し算用数字】 【枠外右横上】 大乘法相宗名目第四下 【枠外右横下】 二九八 【二段構成】 【上段】 類。以_二第八識短長分限_一。爲_二等流_一也。實是增上果也。假 說名_二等流果_一。非_二同時果_一。故以_三異性法非_二同類_一故。由_レ令_二 他命短_一。自命亦短。相似之義故。假名_二等流_一。實業所感。 今此等流果通。有無漏唯是有爲。凡聖皆通。又現望_レ種。 種望_二現行_一。亦是果也。隨順 ̄ト習氣 ̄トノ依處等 ̄ノ依_二親種_一得_二 此果_一也。 問。說_二等流果_一論文。或似_二先業_一後果隨轉《割書:云云》 意如何耶。 答。飜_二先業_一轉_二後果_一此文意也。 付_レ之可_二 異熟果 ̄カ增上果_一。何等流果耶。 答。實增上果。假說_二等 流_一《割書:云云》。 離繫果者。 論云。謂無漏道斷_レ障所_レ說善無爲法《割書:云云》。卽八無爲中不 動。想受滅。擇滅。三性中眞如是。障者。煩惱所知二障。 斷_レ之得_二此果_一。所知障中。定障亦是也。八無爲如_レ明_二 下第 二帖_一。 士用果者。 論云。謂諸作者假_二諸作具_一所_レ辨事業《割書:云云》。士夫乃至占 卜等事由_レ此成_二-辨諸稼穡等_一。提士用果《割書:云云》。大論卅八說 【下段】 也。 此有_二 二義_一。一者唯士夫爲_レ因所_レ得是士用果。唯假 者非_二少實法_一。第二師云。心心所俱等。亦得_二此果_一。卽不_二 唯士夫假者爲_一レ因故。先師唯有爲少分爲_二果體_一。士夫力 所_レ辨故。第二師卽通。無爲亦是果體。因法爲_二作者_一。緣法 爲_二作具_一。從_レ喩爲_レ名也。先師順_二論文_一。謂諸作者假_二諸作 具_一故。唯見_二有爲少分_一也。依_二士用。作用二依處全。攝受 因少分_一得_レ之也。 增上果者。 論云。謂除_二前四_一餘所得果《割書:云云》。卽除_二前四果_一餘皆此果 也。寬通_二有漏無漏_一也。論云。若增上果。十因四緣一切 容_レ得《割書:云云》。此文據_二通果_一爲_レ論。十因四緣《割書:ヲ以》得也。或解。除_二 前所用爲四果之因_一外。餘因所得果。所望不同故。果各 別也。論云。瑜伽等說。習氣依處得_二異熟果_一○所餘依處 得_二增上果_一《割書:云云》。五果章云。果是成辨義。要有法是。無法 非也。《割書:委五果章可_レ見之。第八卷論。疏可_レ見之。|五果四緣小乘立_レ之。與大乘意少異也。》    俱舍論所說六因者。《割書:對法論第四同說之。|又三身章可_レ見之。》  一能作因。 二俱有因。 三同類因。 四想應因。 五 【左頁】 【枠外左上】 二九九【但し算用数字】 【枠外左横上】 大乘法相宗名目第四下 【枠外左横下】 二九九 【二段構成】 【上段】  遍行因。 六異熟因。 頌云。能作及俱有。同類與_二相應_一。遍行幷異熟。許_二因唯六 種_一《割書:云云》。 釋云。經部宗不_レ許_二 六因_一。無_二經說_一故。許_レ有_二 四 緣_一。有_二經說_一故。有部宗中迦多演尼子大阿羅漢。靜室思 惟言。有_二 六因_一。經是諸天傳來。非_二餘部許_一。故論云。對法 者(イ無)諸師許_三因唯有_二如_レ是六種_一《割書:云云》。 能作因者。 頌云。除_レ自餘能作。 釋云。除_レ自者。唯自爲_レ法也。謂有爲 法。生 ̄スルニ除_二其自自_一各體體《割書:考【考:□で囲む】自自各體體五字|當作自體自體四字》非_レ因故須_レ 除也。餘能作者。正明_二因體_一。有爲法生時。除_二自體_一外。餘 一切法。皆不《割書:ヲ以》爲_レ障名_二能作因_一。故頌 ̄ノ餘字通_二 一切法_一。 有爲無爲 ̄ハ皆能作因體也。故論云。一切有爲唯除_二自體_一。 以_二 一切法_一爲_二能作因_一。由_二彼生時無_レ障住_一故《割書:云云》。解云。 以_二不障義_一釋_二能作因_一。故知。能作因寬通_二 一切有爲無爲 法_一。增上果狹。唯有爲法也。因能作_レ果名_二能作因_一。能作卽 因。持業釋也。 問。若依_二能作義_一立_二此名_一者。餘五種因亦 名_二能作因_一。皆能作_レ果故。何故此因 ̄ノミ獨名_二能作_一。 答。 【下段】 論云。雖_二餘因性亦能作因_一。然能作因更無_二別稱_一。如_二色處 等_一。惣卽別名。解云。餘五因皆有_二別名_一。唯能作因未_レ有_二 別名_一。謂餘五因所_二簡別_一故。此能作因雖_レ標_二惣名_一。卽受_二 別名_一《割書:云云》。 俱有因者。 頌云。俱有互爲_レ果。如_二大 ̄ト相 ̄ト所相 ̄ト。心 ̄ノ於_レ心隨轉_一。 釋云。俱有者。俱時而有也。互爲_レ果者。釋_二俱有因_一也。若 法互爲_二士用果_一。更互爲_二俱有因_一。俱有卽因 ̄ナラハ持業釋也。 俱有之因 ̄ナラハ依主釋也。次二句出_レ體也。此有_二 三類_一。如 大者。謂四大種。初一類。此四 ̄ハ造_レ果之時。相假藉生_二所 造色_一。互相望爲_二俱有因_一。相所相者。是第二類也。相者生 等四相也。此四法相與_二所相法_一。更互爲_レ果。謂四能相相_二 所相法_一故。復因_二所相_一能相轉故。故互爲_レ果名_二俱有因_一。 心與心隨轉者。第三類也。謂心王與_二心所_一互爲_レ果。則俱 有因。由_二互爲_一レ果。遍攝_二 ̄ルコト有爲法_一如_二其所應_一。解云。如其 所應者。有爲法中有_レ 五。一四大相望。二能相所相相望。 三四相互相望。四心與_二心隨轉_一相望。《割書:心所相|望也。》五心隨轉《割書:自|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