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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四(〽[朱] )位下賀茂夏久県主如旧宜為賀茂別雷社
神主可令宣下給之由被仰下候也謹言
八月廿四日 親長《割書:判|》
蔵人弁殿
文明(〽[朱] )十二年賀茂権祝重則県主可被止官職候
可令下知給之由被仰下候也謹言
九月十七日 親長
蔵人弁殿
同十(〽[朱] )三年二月廿五日従四位下諸平県主可為賀茂
神主之宣下也此諸平は明応之哥合時被入人数也
賀茂(〽[朱] )社務職事及闕如候可存知之由可被仰
付継平県主之由被仰下候也謹言
十月廿四日
蔵人弁殿
当社(〽[朱] )々務職事就辞退之儀被仰正弥宜処
是又堅辞退申候猶重被仰出は可辞官
職之由申候間継平県主可還補之由被仰
出候処是又猶雖申故障之趣堅被仰下候就
其神事己無余日之上は可被致無為之
沙汰之由被仰出之旨也恐々謹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