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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十頁】
中祖之下─────────┬良遍律師─密嚴 ┌道月
┌────────────┤ │
├證玄────────┐ ├眞空律師 │
├慶雲─┐ │ ├中道律師────┘
├乘心 │ │ └實相律師─┬凝然─十達─圓淨─《割書:是戒壇|院派流》
├入阿 ├了連 │ ├眞照
│ ├道照 │ ├忍空─了心┌雪心─┬融存
│ └顯尊號凝圓 │ ├倫海 ├聖地 ├靈賢
│ ┌──────┘ ├重禪 └──┐└普一┐
├禪惠 ├眞性 └禪爾┬明智 │┌──┘
├静慶 ├圓覺 └本如─性通┘└普開
├寂慶 ├尋算
├慈濟 ├圓澄
├思蓮 ├信乘
├玄忍 ├性遠
├禪忍 ├覽惠
└行惠 ├覺鑑
└慶圓—慶朝
【系図左】
今中祖門人。依_二招提解及賢盛律師《割書:應永年|中人也》所
撰記等_一連_レ之也。又泉涌西大戒壇之三流非_二
今用_一故略_レ之。唯記_二吾山之派_一而已。
【百十一頁上】
論曰。問。謹案_二戒律傳來記_一。謂不_レ用_二南山義_一。唯取_二嵩岳
義_一。以_二波離等_一爲_二相承祖_一。然今何不_レ依_二此義_一。自別取_二南
山義_一邪。可_レ謂_下違_二吾先祖之義_一。而亦宗脈顚倒_上也。答。夫
吾山者。大祖曾開_二南山相部之二流_一。而令_レ兼_二學之_一。恰如_二
鳥兩翼_一也。此義今初而不_レ可_レ述。凡嵩岳師本_二于相部_一。以
故安公唯用_二 二說中之一_一。且略_二南山義_一耳。况又各有_二理
在_一。所_レ謂嵩岳不_三敢取_二迦葉等_一。以_二波離等_一爲_二相承次_一。有_二
極成之義_一故也。安公亦且用_二極成之義_一記_二相承之義_一。而
全非_レ不_レ用_二南山之義_一也。若全不_レ取則違_二太祖本旨_一故。
今又吾不_レ擧_二嵩岳義_一。唯擧_二南山義_一。更不_レ違_二先祖之義_一。又
非_二宗脈混濫_一也。謂吾山自_レ古兼_二學二宗_一故。今但擧_レ 一
略_レ 一耳。却是傳來記與_二玆今記_一影略互顯。而似_レ明_二吾山
二流兼學之義_一也。尚如_二具別辨_一_レ之。
跋
予曾十九齡之秋。初撰_二述斯書_一。今旣歷_二 十朞_一也。厥間或
撫_二古銘_一。或尋_二殘文_一。隨_レ得直記。三四回七八倒而痛_二志于
【百十一頁下】
此_一。嗟乎昔人以_レ不_レ擧_二斯事_一故。令_三吾懷_二今日寐窹之愁_一
也。奚夫吾宗徒朴質不_レ事_二記述_一哉。爰以欲_下使_中正傳已
斷_上也。實可_レ不_レ恐乎。又中世以來。入_二吾祖門_一負_二時名_一者
頗多矣。吾欲_二盡采收_一吾將無_レ力。私雖_レ求_レ之難_二具得_一_レ之。
依_レ他欲_レ求。他曾不_レ揚_二他之善_一也。以故隨_二予之所_一_レ知。輒
記_レ之耳。庶幾博古之君子作_二之拾遺_一。且正_二之記_一也。然則
我 祖道至_二千萬歲之後_一更可_レ不_二朽沒_一也。是唯予之願
而已矣。時元祿十四歲次辛巳春杪十有五日揚江末葉
釋義澄於_二古皇州唐招提寺能滿律院_一閣_レ筆
文政五年壬午唐招提寺十如院行遍所携來東都八
町堀松屋町坂田清助持法忍菴同寺寶生院寶静比
丘之本《割書:以》令書寫之
龍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