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の仏典を翻刻

コレクション: 大日本仏教全書第80巻

四分義極略私記二巻 - 翻刻

四分義極略私記二巻 - ページ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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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頁】 【枠外右上】 一六八【但し算用数字】 【枠外右横上】 四分義極畧私記上 【枠外右横下】  八 【二段構成】 【上段】 爲_レ簡_二此計_一說_二自然_一言也。問。自證分理證何。答。有_二 三理 證_一。一云。相見所依自體名_レ事。卽自證分《割書:已|上》二云。此若無 者應_レ不_三自憶_二心心所法_一。如_下 不_二曾更_一境必不_中 能憶_上 故。《割書:已|上》 三云。所量能量量果別故。相見必所依體故。《割書:已|上》《割書:三理證者|先德傳也。》 問初證文意何。答。此文意云。相見二分有_二所依事體_一。是 名爲_レ事。所依者是依止義也。故有_二自證分_一也。問。若爾相 見二分無_二惣一所依_一有_二何失_一耶。答。若無_二所依_一者。相見 二分應_二相離而有_一。如_二心心所別體_一。旣非_二各別二法_一故。應_レ 有_二所惣體_一。故疏云。此二若無_二 一惣所依_一者相離_レ見應_レ有_二/ 是二法_一故。如_三心與_二心所_一。然無_二別體_(ふりがな)一。但二功能故。應_三別 有_二 一所依體_一。起_二 二用_一時。由_レ有_二此體_一。故云相見自體名_レ 事。卽自證分。《割書:已|上》意云。以_レ有_二牛頭_一兩角不_二相離_一。若無_二牛 頭_一者。兩角可_二相離_一。以_レ有_二所依自證分_一故。相見分不_二相 離_一也。故顯幽抄云。言_レ有_二 二分_一者。卽謂_三定有_二自證分_一。譬 如_二牛頭_一。牛頭譬_二自證分_一。牛二角譬_二見相二分_一。《割書:已|上》問。自證 分者相見之惣體者。今自證分緣_二見分_一。心何得_二自緣_一耶。 答。大乘義爾也。心體還緣_レ自。小乘不_レ立_二自證分_一故。不_レ 【下段】 許_二心自緣義_一。問。小乘難_二大乘_一云。刀不_二自割_一指不_レ觸_レ自。 如何心能緣_レ自。別立_二自證分_一耶。答。佛地論云。不_レ見_二燈 等能照_一レ自矣。《割書:云云》意云。若汝小乘以_レ譬難_二心自緣義_一者。 我大乘亦以_レ譬可_レ顯_二心自緣義_一。問。燈非_二闇法_一故分明顯 現也。何必云_レ照_レ自耶。答。瓶衣等雖_レ非_二暗法_一不_レ得_二自顯_一。 燈等不_レ然故云_二自照_一。問。何故瓶等非_二暗法_一耶。答言_二暗 法_一者爲_二明所破_一。今瓶等非_二明之所破_一故云_レ非_二暗法_一。然 待_二他光明_一而得_二顯現_一。燈日等能照_レ他故。亦照_レ自故。得_下【下:二?】 心自緣_一矣。問。論云。此若無者應_レ不_二自境_一心心所法如_レ 不_二曾更_一境必不_二能境_一故。《割書:已|上》意何。答。難_二前小乘_一。顯_レ有_二 自證分_一也。意云。若無_二自證分_一者。先發_二善心_一後時應_レ不_二 自憶念_一。何則色心諸法曾爲_二見分所緣_一故。後時得_二憶念_一。 然於_二自心所發之善惡心_一先後時不_レ爲_二見分所緣_一。以_レ何 爲_レ緣後得_二憶念_一。然有_二自證分_一故憶念不_レ忘云也。問。就_二 此文_一立_レ量方何。答。今所_二思念_一過去不_二曾更_一心等除_二宿 命他心智等_一。餘心一切皆應_レ不_レ能_レ憶。《割書:宗》。不_二曾更_一故。如_下 不_二曾更_一色等_上《割書:已|上》《割書:言_二曾更_一者過去爲_二|見_一分【見_一分:見分_一?】所_レ緣_レ義》也。問。此量法宗置除_二 【左頁】 【枠外左上】 一六九【但し算用数字】 【枠外左横上】 四分義極畧私記上 【枠外左横下】  九 【二段構成】 【上段】 宿命他心智言_一意如何。答。爲_レ簡_二違宗過_一所_レ置也。意云。 自許_二宿命他心智能緣_一。不_二曾更之境_一。故云不_レ緣者有_二違 宗過_一。故置_二簡別_一耳。問。自證分如何爲_二後念_一爲_二憶念因_一 耶。答。疏第六云。心等取_レ境已。熏_二功能_一在_二本識中_一。足_レ爲_下 後時有_二憶念_一因_上。《割書:已|上》意云。約_二第八識自證分_一云也。餘識 可_レ准_二-知之_一。問。第三理證何。答。論云。所量能量量果別 故。相見必有_二所依體_一故。《割書:已|上》問。此文意何。答。相分是所 量。見分是能量。此能量所量必有_二量果_一。謂自證分也。若 無_二量果_一者。心等量_レ境可_レ無_レ益云也。《割書:此義至_二下能量所量|量果門_一具可_レ知_レ之。》 今案。前二理證。別立_二第三分_一證也。今此文想立_二 三分_一 之理證也。故論云。然心心所一一生時。以_レ理推徴。各有_二 三分_一。等《割書:已|上》是卽陳那菩薩義也。然先德爲_二證自證分理 證_一者。不_レ尋_二論文意_一也。問。立_二 三分_一之敎證何。答。集量論 云。似_レ境相所量。能取相自證卽能量及果。此三體無_レ別。 《割書:已|上》《割書:集量論者陳那菩薩所|造也護法引以爲_レ證也》問。此文意何。答。言_二似境相_一者相分 也。是所量也。能取相者見分。是能量也。自證者自證分也。 卽是量果也。故疏云。相唯所量。見爲_二能量_一。自證爲_二量果_一。 【下段】 此頌意。謂今此三種體是一識。不_レ離_レ識故說_レ之爲_レ唯。功 能各別故說言_レ三。《割書:已|上》問。證自證分理證何。答。有_二 二理證_一。 一云。此若無者誰證_二第三_一。心分旣同應皆證故。二云。又 自證分應無_レ有_レ果。諸能量者必有_レ果故。《割書:已|上》問。初證文意 何。答爲_レ緣_二第二分_一旣立_二第三分_一。若無_二第四分_一者。以_レ誰 證_二第三分_一。如_二第二分心分而有_一レ 證亦應。第三分是心分 故有_レ證言也。問。立_レ量方向。答。立_レ量云。第三分心應_レ 有_二能照之心_一。《割書:宗》。心分攝故。《割書:因》。猶如_二見分_一。《割書:喩。反破量。|准知_レ之。》問。 若第三分心以_二第四分_一爲_二能證_一者。應_下 亦有_二第五分_一爲_二 第四分_一爲_中 能證_上 耶。答。後二分互以相緣互以爲_レ證。故不_レ 可_レ立_二第五分_一也。問。後理證意何。答。見分爲_二能量_一之時。 以_二第三分_一爲_二量果_一。今第三分爲_二能量_一之時。以_レ誰爲_二量 果_一故。應_下 別有_二第四分_一爲_二第三分_一成_中 量果_上 云也。問。立_二 四分_一敎證何。答。厚嚴經云。衆生心二性。内外一切分。所 取能取纒。見種種差別。《割書:已|上》問。此文意何。答。論云。此頌 意說。衆生心性二分合成。若内若外。皆有_二所取能取纒縛_一。 見有_二種種_一。或量非量。或現或比多分差別。此中見者是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