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刻
一十二月廿五日御用番本多伯耆守《割書:正|永》殿江御留守居罷出候処《割書:昨日廿四日|申来》
御判物御朱印之儀ニ付左之通御書付御渡有之
覚
一 万石以上之面々江領知之
御判物御朱印被下付而安藤右京進松平
備前守可相改旨被仰付候事
一 御代々之御判物御朱印所持之面々者
御判物御朱印ニ写を指添出之 右両人
御本書拝見之上写を可留置候 勿論国郡
郷村高辻注帳面可被指出之
御朱印無之面々者領知之高国郡郷村
委細書注両人江可被渡之事
一 御加増拝領或取替之面々或
御判物御朱印高之内領知分候面々者其
旨趣具書注両人迄可被達之事
右之外可被相伺儀者両人江可被承合候 以上
《割書:刁》 十二月
一同日右同断ニ付左之通御届書被指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