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の仏典を翻刻

コレクション: 大日本仏教全書第84巻

一 因明鈔五巻 - 翻刻

一 因明鈔五巻 - ページ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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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二段構成】 【右頁】 【枠外右上】 252 【枠外右横上】 明要鈔第五 【枠外右横下】 五八 【上段】   御房_一之處任_二申置旨_一無_二相違_一被_レ借_二-下之_一畢仍一部   五卷一見之次相_二-語或人_一令_二馳筆_一畢於戲鑽仰日淺   雖_レ憚_レ備_二探題之重職_一稽古時至遂悦_レ見_二掌中之祕   要_一是則權現冥助之感應先人提耳之遺德也感淚   難_レ抑歡喜餘_レ身矣   于時弘安八年十月廿一日法印權大僧都印寬《割書:年四|十四》   《割書:戒三|十五》   弘安十年六月日以_二 中南院之本_一重交合畢云_二或本_一   者是也 法印權大僧都印寬《割書:生年四|十九》   《割書:考【※】大乘院相傳觀應本奧云》   元德第二之冬子月中旬之天至_二鷄鳴_一走_二兎毫_一畢願   以_二鳥跡之功_一飜考_二龍花之緣_一矣                僧正覺丨《割書:春秋廿|五歲》   正慶元年十月二日《割書:亥刻》以_二良筭自筆本_一校_二合之_一畢   尚可_二覆審_一耳         丨丨《割書:廿七歲》   貞和四年冬對_二盛曉僧都_一口決精談了現在傳授四   人之内《割書:考【※】内恐|外字歟》餘人未許可矣 【下段】   同五年六月一部一見之次記之耳              前大僧正御判《割書:四十三》   觀應二年三月十三日《割書:巳刻》於_二花林院御所_一書_二-寫之_一   畢             擬講顯意《割書:四十|六歲》     同十九日夜於_二寶積院御所_一 一校畢 【下段枠内左上】 明要鈔卷第五《割書:終》 【二十二行七字目「考」の二点は三点に見える】 【左頁】 【枠外左上】 253 【枠外左横上】 因明鈔第一 【枠外左横下】 一 【上段】 因明鈔第一  《割書:考【※】每卷外題有_二坂字_一蓋壷坂之略也》  相違因       局通對  先陳後說對     言陳意許對  ○相違因事 傳云。凡立_二相違因名_一之事。依_二依主釋之義_一也。已言_二相 違因_一。是豈非_二相違之因義_一乎。其故者。因者是正因之名 也。若非_二正因_一。必目_二似因_一也。如_下理門論。言_二於同有及二 在_レ異無是因_一。言_中因與似因多是宗法_上也。而旣言_二相違因_一。 若望_二所違宗_一。違_レ宗之故。立_二 ̄テバ此名_一。何言_二相違因_一耶。 與_二 ̄メニハ所違 ̄ガ_一遂 ̄ニ似因 ̄ニシテ。非_レ因之故也。故與_二相違宗_一。爲_レ 因之故。由_二相違之因義_一。名_二相違因_一也。 爲_二此義_一引_レ證云。疏云。相違義者○《割書:云云》。周先記云。因依 主得名○《割書:云云》。周後記云。如立常宗○《割書:云云》。燈云。此言無 過○《割書:云云》。祕云。如疏及燈俱明與彼相違之法○《割書:云云》。玄 應太賢作_二 二釋_一。以_二之因之釋_一爲_二正義_一也。定賓圓測等。 【下段】 但作_二之因之釋_一也。善珠平備等。皆用_二依主釋之義_一也。  《割書:爲此義已下原本裏書云。私難_二而(本ノマヽ)義_一云論已言_二不成因不|定因_一。是不成不定。望_二其宗_一是似因立_二因名_一。相違因例可_レ爾耶。何耶。》  《割書:傳云。理門論云。若於其中俱分是有亦是定因云云。此文意。除_二不共|不定_一餘不定。同品有_二缺後二相_一之故。有_二正因之義邊_一云也。亦是》  《割書:定因者。是正同云也。已以_レ有_二正因之義邊_一。立_二因名_一歟。不成因之名|亦可_レ准_レ之歟。雖_レ然猶可_レ案_レ之。又加_レ證云。疏下文云。不定之因於》  《割書:宗定有彼因立正因此因違彼正必|違此違必正令宗不定故名相違《割書:文》》 理門論云。若法能成○《割書:云云》。正理論云。法差別相違因者 ○此因如能成立眼等必爲他用如是亦能成立所立法差 別相違積聚他用○《割書:云云》。是皆望_二能相違宗_一。爲_二相違因_一也。 付_二【三点ヵ】此義有_二違文_一。所謂疏云。有因遍宗○《割書:云云》。又云。所乖 返宗○《割書:云云》。又中卷云。能立之因害_二宗義_一返成_二異品_一名_二 相違_一《割書:云云》。唯識疏云。與_二前法_一相違名_二相違因_一《割書:云云》。十因章 云。相違卽因者○《割書:云云》。已上二文解_二 十因中相違因_一也。以_二 内明相違因_一。可_レ准_二-知因明相違因_一也。  《割書:付此義已下原本裏書云。十因章云。若言隨順因等者。十種皆持業釋。|隨說卽因。乃至不相違卽因故。問相違卽因者。豈滅亦有因生耶。答不》  《割書:然。俱與_二黃葉_一爲_レ因。不_下【レ点ヵ】與_二已滅靑等_一爲因。卽是相違卽因故。名|相違因相違果者。招黃葉下云云》  《割書:一義云。不成幷不定不_レ加_二因言_一。卽體是因之故。相違加_二因言_一之|事。 相違宗名卽體。非_レ因之故也。故相違加_二因言_一者。是顯相違之因》  《割書:義可見_レ注_二|釋_一也》 【※ 「考」は四角囲み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