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の仏典を翻刻

コレクション: 大日本仏教全書第84巻

一 因明鈔五巻 - 翻刻

一 因明鈔五巻 - ページ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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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二段構成】 【右頁】 【枠外右上】 254 【枠外右横上】 因明鈔第一 【枠外右横下】 二 【上段】  《割書:付_二此義_一難云。不成不定。略纂有_二 二釋_一。頗未定也。況相違有_下不_レ加_二|因言_一之所_上如_レ言_二不成不定及與相違_一也。不定亦有_二加_レ之意_一。故由_二》  《割書:此義_一。不_レ可_レ|爲證者歟。》  《割書:私又加_レ證云。論云。不成因性不定因性相違因性。云云又云。於|成就因不成因言於決定因不定因言於不相違因相違因言。云云》 又略纂竝存_二 二釋_一也。會云。先疏有因返宗等者。付_二之因 義_一問答也。意者。上云_二非因違字名爲相違等_一。正之因 義 ̄ニハ。無_二 ̄ト例難_一述 ̄ヘ了 ̄キ此上尚可_レ有_二例難_一言也。所謂立_レ 因本爲_レ成_レ宗也。而其因無_レ由。成_二能違宗_一。不_レ成_二本所立 宗_一。故因以_レ返_レ宗。名_二相違因_一。宗亦卽返_レ因。其因不_レ所_レ 成之故。若爾可_レ名_二相違宗_一《割書:爲言》。以_レ不_レ成_二本所立之宗_一。有 因返宗等問也。答意者。上所作性故因。成_二聲無常宗_一。其 宗令_レ相_二-返常宗_一。須_二成立_一之常宗。不_レ成之故。名_二相違因 過_一也。宗成_レ因。其因令_二相違_一。非_レ不_レ成_二須_レ成之因_一。故不_レ 名_二相違宗過_一也。是不順答也。又因名法自相相違等者。 第二順答也。是宗名_二相違_一之事有 ̄ト言也。然而不_二相違宗_一 也。是皆由_二之因義_一問答也。 次所乖返宗等者。能相違 卽因之意也。凡相違者宗名也。今此宗得_二相違名_一。由_二因 力_一也。非_二宗獨相違_一故。相違果名。卽_レ因名_二相違因_一之時。 【下段】 能相違卽因之故。直望_二所違宗_一。名_二能相違_一也。所乖返宗 能乖返因之文。此意也。疏中卷。十因章等。皆此意也。故 疏云。相違義者。謂兩宗相返《割書:乃至》。因得_二果名_一【。有ヵ】名_二相違_一也。 《割書:文》能相違卽因者。還是之因義也。略纂不_レ隨_二大師_一之 前說 ̄ナルヘシ。故卽因之釋。順_二古師_一也。  今案云。疏中卷文。同_二有因返宗等之問答_一。可_レ會歟。卽  以_下不_レ成_二本所立宗_一之義_上。云_二違害宗義等_一歟。 付_二此義_一。理門論有_二違文_一。故論云。由此道理所作性故能 成無常及無我等不相違故若法能成相違所立是相違過 卽名似因等《割書:云云》。見_二此文_一。已望_二能違宗_一。言_二不相違_一。不_レ 名_二相違因_一。是心則望_二所違_一。名_二相違因_一也。《割書:此難可_レ|祕也》會云。 先論具文云。若所立無說名異品非與同品相違或異若 相違者應唯簡別若別異者應無有因由此道理所作性 故能成無常及無我等不相違故若法能成相違所立是 相違過卽名似因如無違法相違亦爾所成法無定無有 故《割書:云云》。頗雖_二無用_一。成_二全文意_一者。陳那意。所立無名_二 異品_一也。古師與_二同品_一相違。或所立異。名_二異品_一也。若 【左頁】 【枠外左上】 255 【枠外左横上】 因明鈔第一 【枠外左横下】 三 【上段】 相-違-者等者。正破_二古師_一也。若所立異云_二異品_一者。且成【二点脱ヵ】 聲無常_一之時。空無我等。是傍義順宗也。卽與_二所立_一異之 故。是成_二異品_一。若爾。所作性故之因。亦成_二空無我等異 品_一之故。非_二正因_一矣。《割書:理門西明疏|等可_レ見_レ之。》若別異者應無有因者。 是心也。由此道理等者。還成_二正義_一也。依_二若所立無說 名異品之道理_一言時。所作性故因。成_二無常及無我等_一。其 義更不_二相違_一也。不相違故者。是非_二相違因之義 ̄ニハ_一。義門 不_二 ̄ト相違_一云也。若法能成等者。與_二能違宗_一。爲_二相違因_一云 也。卽名似因者。望_二所違_一言也。如無違法等者。所違如_レ爲_レ 因。此因則能違。亦爲_レ因云也。所成法無等者。正詰_二異喩 之義_一也。且所成無常法無之虛空處。所作性故因。定無 之故。無_二所立_一。名_二異品_一之義。能成也《割書:爲言》。故此難僻事也。 相-違-卽-因之故。名_二相違因_一。有_二何過_一耶。 答有_二宗因相 例過_一也。 問。文軌師遮_二此例難_一云。宗言常住○《割書:云云》。此 釋極妙也。卽-因之義。有_二何過_一乎。 答。爾也。擧_レ宗未_レ 顯_二過失_一。因言_二所作_一之時。其因有_下違_二所立_一之義_上。此時豈 亦無_二宗違_レ因之理_一乎。故相違宗例難。尚不_レ遁也。 問。 【下段】 此事猶不_レ明。凡宗過擧_レ宗則顯。何待_レ因方宗過顯云耶。 況以_二疏由因成宗等之文意_一。遣_二此例難_一之時。亦無_レ過也。 加之。宗言常住之釋。叶_二大師所釋_一。故疏上卷云。今陳_二其 宗_一。猶未_レ有_レ過。擧_レ因方過等《割書:云云》。何。 會云。誠大都宗過者。不_レ待_レ因卽顯 ̄ハルレトモ。因過 ̄ニ所 ̄ノ_レ帶 之宗過 ̄ハ。待_レ因方顯也。《割書:考【※】本傍朱書|云可見纂要》彼烟有_レ火是烟故如_二 餘烟_一之比量者。擧_レ宗之時。有法烟其體是有無_レ過。因 立_二是烟故_一之時。有法烟。因取下之故。有法體無。因有_二 所依不成之過_一。宗有_二所別不成過_一也。是已因所依不成 所_レ帶之。所別不成之故。待_レ因其宗過方顯。以_レ之思_レ之。 相違因過所_レ帶相違宗過之故。見_レ因宗 ̄ノ失顯也。次有 因返宗等者。其意如_レ前。但付_二卽因義_一。以_レ之遮_二例難_一之 時。更不_レ所_レ遮也。其故者。卽因義者。本直望_二所違宗_一。立_二 相違因名_一也。而望_二所違宗_一。遂是非_レ因。都不_レ成_二本所立 宗_一之故。已此因全宗不_レ ̄レドモ與_二其力_一。云 ̄テ_レ違_レ ̄スト宗 ̄ニ因 ̄ノ 過 ̄ナリトイハヽ者。宗 ̄モ亦因 ̄ニ都 ̄テ不_レ ̄レドモ與_二作用_一。以_レ違_レ因可_レ 爲_二宗失_一《割書:爲言》。重意者。凡因云事。目(ナヅケ)_二-置 ̄テ成_一_レ ̄ズルニ宗 ̄ヲ此 【※ 「考」は四角囲み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