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の仏典を翻刻

コレクション: 大日本仏教全書第80巻

唯量抄二巻 - 翻刻

唯量抄二巻 - ページ 21

ページ: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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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頁】 【枠外右上】 二三六【但し算用数字】 【枠外右横上】 唯量抄下 【枠外右横下】  四〇 【二段構成】 【上段】  照 ̄トハ 雖_レ殊。俱顯證義。或俱相例不_二是立_一レ 量。取_レ彼爲_レ喩。 故無_レ有_レ過。《割書:云云》 【一字下げ】 今問。有人云。此比量者是邪比量。故樞要中作_二法差別 相違。竝所立不成過_一。非_レ避_レ之故。《割書:云云》如何。 今案。此 是正比量。若不_レ爾者。何令_三小乘能信_二心自緣義_一耶。故 佛地論中立_二此量_一謂。諸心心法者是有法。亦《割書:考【考:□で囲む】亦一|本作且》能 照自者法宗。旣能照他者是因也。猶如_二光明_一者同喩也。 慈恩依_二此文_一立_二斯比量_一也。然則三支權衡始_二於親光 實義_一。四分建立顯_二於慈恩解釋_一。不_レ探_二由來_一。輒爲_二似 立_一耶。由_レ之善_二因明_一者。競避_二過相_一。貴爲_二正量_一。勿_下 愕_二 一旦之似破_一而壊_中 萬代之軌轍_上 矣。 【字下げ終わり】 今問。非緣慮自顯訓如何。 今案緣_二非緣慮自顯之訓_一。可_レ有_二 三/方(ヤウ)_一。 一云。非_二頓《割書:考【考:□で囲む】頓一|本作須》緣慮自顯《割書:爾》_一。 二云。非_二《割書:佐留波》緣慮_一。非_二《割書:須》自顯《割書:爾》_一。再讀_二非字_一。令_レ貫_二兩處_一 也。 三云。非_二《割書:佐留 ̄モ》緣慮_一自顯。 【下段】  此三訓中前二准_下 不_レ能_レ有_二 四大_一非_二 四大種_一之古德二義_上 訓_レ之。後義准_二子島等義家意_一訓_レ之。 今問。非緣慮自顯體何物耶。 一。今案依_二以上破文_一。宜_レ成_二其體_一。若准_二初二訓_一。卽以_下 非_二 燈日等_一餘色聲等法_上。爲_二緣慮自顯體_一。 問。諸差別相違 量。言陳自相下勘_二 二差別_一。令_下 樂爲宗成_中 相違_上 也。不_レ失_二 言顯自相_一。故纂要云。解_二 四相違_一中云。如_三大乘對_レ他立_二 聲無常_一。意許是識變無常。以_二 八 ̄ト 六 ̄ト 耳 ̄トノ 三識同取_一故。 據_三別違_二 二識_一故。唯違_二意許_一不_二言顯_一《割書:子島喜多院。引_二文軌|師_一也。清水之浮眼也。》 今謂。如_レ成_二他用_一。二共許有_二假他贊慮_一。不_レ失_二言顯_一。言_レ常 者無_二共許_一。非_二是識變無常贊所_一。亦失_二言顯_一。何名_二差別_一。 《割書:文》而非_二燈日等_一餘色聲等法。非_レ帶_二定能自顯樂爲言陳_一。 何爲_二非緣慮自顯法差別_一耶。且非_二緣慮自顯樂爲宗_一時。 何物贊_二-處言顯自相_一耶。 答。立量之法未_二必一准_一。意許 差別。其義亦爾。隨_二立者矯立_一。比量作法別故。唯以_二立 者別義_一爲_二意許差別_一。若敵者作_二相違_一時。卽勘_二意許差 別_一。以_二因喩力_一令_三樂爲宗成_二相違_一。此名_二差別相違_一也。是 【左頁】 【枠外左上】 二三七【但し算用数字】 【枠外左横上】 唯量抄下 【枠外左横下】  四一 【二段構成】 【上段】 故或言陳下帶_二 二差別_一。如_二法差別神我他用等_一也。或有_下 樂爲意許帶_二言陳_一不樂爲差別不_レ帶_二言陳_一。而別義別體 法與_二樂爲宗_一相違亦爲_中 法差別_上。謂聲顯一分常師。對_二勝 論師_一立_レ量云。能詮 ̄ハ 常《割書:宗》無間 ̄ニ 發故《割書:因》如_二聲性_一《割書:喩》此因則 法差別 ̄ト 有法差別 ̄トノ 相違因也。亦法別相違者。能詮者。 有法自相。常者法自相也。爲_二内常外無常_一者。是法差別。 能詮應_レ非_二内聲常_一。無間發故。猶如_二外聲_一。此因但是相 續無間。非_二勤勇無間_一此是差別相違也。外無常法差別。 豈帶_二常言陳自相_一耶。又聲無常量。聲論師聲有法下。勘_二 作聲有緣性非作聲有緣性差別_一。其非作聲有緣性法差 別。豈帶_二聲言陳_一耶。今難_二此義_一未_レ云_二差別未_一レ 成。又薩婆 多對_二大乘_一立_レ量云。如_二我所說_一極微無_レ分。無_二方分_一故。如_二 心心所_一。《割書:文》大乘師於_二此量有法_一。勘_二作實微緣性不《割書:考【考:□で囲む】不一|本作非》 作實微緣性差別_一。不作實微緣性。亦不_レ帶_二有法言陳_一。如_レ 是例非_レ一也。而雖_レ非_二樂爲宗_一。不_レ失_二言顯自相_一。謂定能 自顯不_二緣慮自顯_一。不_二非緣慮自顯_一。立敵共許定能自顯。 如_下 有性非實量有法有性非_二卽實_一非_二離實_一。仙人五頂兩 【下段】 所_二共許_一能非無性故。違_二言陳下別義_一之時不_上レ 失_二共許言 陳自相_一也。但纂要。破_二古師_一者。凡故師意。聲無常量。唯 違_二意許_一。不_レ許_下 失_二言顯_一之邊_上 故成_二所破_一。以_レ實論_レ之。彼 量違_二差別_一。亦違_二自相_一。其違_二法自相_一之邊。亦失_二言顯_一。古 師不_レ許_二此邊_一故破_レ之。卽下文云。卽違_二 二因_一。何獨名_二差 別_一。《割書:文》不_レ云_下 言陳下無_二法差別_一量失_中 言顯_上。所_レ以不_レ違 也。 二。今依_二第三訓_一。亦有_二 三義_一。一云。與_二立者意許別義_一相 違法也。此乃依_二義斷云作有緣性是別。作非有緣性卽 義相違之文_一也。要有_二 二等_一。名_二差別_一之義。相違爲_二差別_一 者。豈有_二 二等義_一耶。 答。有說雖_レ無_二物體_一。有_下 相_二-違緣慮 自顯_一之義_上。其義卽體故云_レ有_二 二等_一也。 三。言_二同喩燈日等_一。非_二緣慮自顯體_一也。此義意云。有性非 實有法差別。幷違三違四有法差別作非有緣性。又同違 三法差別不能有四大非四大種違四法差別不能有實德 業離實等有性。皆以_二同喩_一爲_レ體也。 四。三云。燈日月大殊光明等。諸照_レ自之物。非緣慮法爲_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