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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頁】
【枠外右上】
二九二【但し算用数字】
【枠外右横上】
大乘法相宗名目第四下
【枠外右横下】
二九二
【二段構成】
【上段】
七根依處。《割書:謂心心所所依|六根云云。》
八作用依處。《割書:謂於_二所作業_一作具作用。卽|除_二種子_一餘助現緣云云。》
九士用依處。《割書:謂於_二所作業_一作者作用。卽|除_二種子_一餘作現緣云云。》
十眞實見依處。《割書:謂無漏見除_レ引_二自種_一。於_二無漏法_一。能助引證。惣|依_二此六_一立_二攝受因_一。謂攝_二-受五_一辨_二有漏法_一。具》
《割書:攝_二-受六_一辨_二|無漏_一故云云。》
十一隨順依處。《割書:謂無記善染現種諸行。能隨_二-順同類勝品諸法_一。卽|依_二此處_一立_二引發因_一。謂能引_二-起同類勝行_一及能》
《割書:引_二得無爲|法_一故云云。》
十二差別功能依處。《割書:謂有爲法各於_二自果_一有_二能起證差別勢力_一。|卽依_二此處_一立_二定異因_一。謂各能生_二自界等》
《割書:果_一。及各能得_二自|乘果_一故云云。》
十三和合依處。《割書:謂從_二領受_一乃至差別功能依處。於_下所_二生住成|得_一果中_上有_二和合力_一。卽依_二此處_一立_二同事因_一。謂》
《割書:從_二觀待_一乃至_二定異_一。皆|同生等一事業故云云。》
十四障礙依處。《割書:謂於_二生住成得事中_一。能障礙法。卽依_二此處_一|立_二相違因_一。謂彼不_レ違_二生等事_一故云云。》
問。爲_二生等四事之相違法如何能作用_一耶。 答。付_二相違
因_一。有_二卽因 ̄ト之因 ̄トノ二義_一。正義意取_二之因義_一也。謂霜雪
等法相_二-違靑葉_一。爲_二黃葉_一爲_レ因。以_レ是判_二相違因_一。卽相違
之因義也。例彼違_二聲常宗_一爲_二無常宗能爲因_一以_二所作性
故因_一。如_レ判_二相違因_一也。故燈曰。若爾相_二-違誰之因果_一。 答。
【下段】
今謂本釋取_二黃等_一爲_レ果。卽黃等因。若爾相順。何名_二相
違_一。 答。此言無_レ過。如_下 四相違因與_二相違法_一爲_上レ因。故菩薩
地云。若雜染品諸相違因。當_レ知卽是淸淨法因。若淸淨
亦諸相違因當_レ知卽是雜染法因。是故此論惣說_三 十因得_二
增上果_一。望義別故《割書:云云。十因章如_レ|是。可_レ見_レ彼也。》
十五不障礙依處。《割書:謂於_二生住成得事中_一。不_二障礙_一法。卽依_二此處_一|立_二不相違因_一。謂彼不_レ違_二生等事_一故云云。》
釋云。惣名者。依處非與_二其因_一非_二別體_一與因一體也。依者
於義也。俱第七轉聲也。卽語體上立_二隨說因_一之義也。餘
准_レ之。
六相違者
一言說相違。 二道理相違。 三生起相違。《割書:障礙依處|也。卽是》
《割書:相違因|也。》四同處相違。 五怨敵相違。 六障治相違。
第八卷處燈。祕。義蘊可_レ見。大論三十八說之
十因者。 《割書:論第八云。如_レ是四緣。依_二 十五|處_一。義差別故。立爲_二 十因_一云云。》
一隨說因。 二觀待因。 三牽引因。 四生起因。 五
攝受因。 六引發因。 七定異因。 八同事因。 九相違
因。 十不相違。《割書:考【考:□で囲む】違下恐|脫因字》
【左頁】
【枠外左上】
二九三【但し算用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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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乘法相宗名目第四下
【枠外左横下】
二九三
【二段構成】
【上段】
釋云。隨說因者。依_レ法有_レ想。有_レ想故有_レ名。有_レ名故起_レ語。
是語能詮_二-辨諸法_一。名_二隨說因_一。卽隨_二見聞等_一。說_二諸義_一故。
此卽能說爲_二所說因_一也。以_レ聲爲_レ體。隨者隨逐之義。卽
隨_二所見聞等_一起_二語言_一說。瑜伽。顯揚意如_レ是。故瑜伽卅八
及顯揚十八云。一切法名爲_レ先故想。想爲_レ先故說。是
彼諸法隨說因《割書:云云》。隨_二見聞等_一卽隨說之名義也。《割書:依_二語|依處_一》
《割書:立_レ|之。》言說是詮_二諸法_一因也。故卽以_二諸法_一爲_レ果。惣言卽通_二
善等三性_一。語業爲_レ體。唯佛是善。餘皆無記。然有_二表示_一
故。語可_レ言_レ通_二善惡_一。然實二性。《割書:善無記也。因位是無|記。佛果是善性。》名除_レ佛
以外名皆無記《割書:云云》。
觀待因者。
觀者待也。待者藉也。此因通_二能所受_一。然所_二假藉_一能所之
受方是也。謂所_二觀待_一能所受性也。能受者。能領受心所。
所受者所領受之境界也。互觀待此彼諸法令_二生住成得
之四事_一也。能受之體遍行中受數也。所受之體。通_二 一切
有爲無爲法_一。有義唯以_二能受心_一爲_二此因體_一者。破不_レ許_レ之
也。故論通_二能所受_一。爲_二此因_一也《割書:云云》。 卅八等 ̄ニモ觀_二-待足_一
【下段】
故足爲_レ因。依_レ之有_二往來業_一《割書:云云》。未_下必以_二能受心_一爲_上レ因。
卽所待□【跮ヵ】足等非_レ受故。故所待 ̄ノ若能受。若所受皆此因
攝也。依_レ之可_レ有_二 四句_一。有以_二能受_一爲_レ因。以_二能受_一爲_レ果。
如_二待_レ苦爲_一レ樂也。有以_二能受_一爲_レ因。以_二所受_一爲_レ果。如_三依_レ
受生_二餘法_一也。或所受爲_レ因。所受爲_レ果。有所受爲_レ因。能
受爲_レ果。其體尋可_レ知之。故瑜伽論卽所待受爲_二所求因_一
《割書:云云》。何唯以_二能受_一爲_レ因耶。但今此能受唯受數也。一常
遍□【□:_二脱落?】諸門_一。二五受分位別。而別境等法不_レ遍_二諸心_一。作意等
四無_二 五分位_一。故不_レ取_レ之。觸雖_レ有_二此能_一。然於_二所受_一非_レ
領_二-屬己_一方_レ受不_レ如_レ受。所以不_レ取。受有_二 二義_一。謂五位之
能與_レ領_二-屬己能_一也。但此因除_二親因緣之法_一。所以種子因
緣親。此因疎故。唯疎相待方是此因。如_三外種望_レ芽内種
望_二現行_一。皆非_二此因_一。不_レ爾可_レ言_レ得_二等流果_一。下得果中但
據_二疎遠_一。不_レ言_レ得_二親等流果_一也。此觀待因果。顯_下於_二 四處_一
轉_上但除_二親因緣_一《割書:云云》。依_二領受依處_一立_レ之。
牽引因者。
内外種子未_レ潤未_二成熟_一之位。謂種子未_レ潤故。能疎遠牽_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