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刻
五人組立合筋目可致沙汰若又書置
相認之間無之及卒死令遺言ハ五人組
丁代之内差加可申置者也
一質物取置出入之事
右高下ニよらす質物取置義急度請
人を相立書面可取之也利足之義約束
次第たるへし手前之扣帳書物等分明
ならさる出入其品ニより不可有許容【可為同前縦雖受入雖 有之】尤盗賊物質ニ
取置穿鑿之上請人無之ハ盗人可為同
前縦請人雖有之或ハ独身之姥下女
等之請合ニ而其雑物不相応之於様子ハ
品ニより申訳相立間敷也然者入念疑敷
雑物又無覚束請人一切不可取置之
者也
附古着古金買之類も無覚束ものハ
吟味いたし不可相調之縦不存買
取といふ共盗物ハ不及言売主之様
子并直段不相応之物を買取以後
盗物ニ於相極ハ別而可被行重科之
間能々心を付可商事
右順熟於先規之掟相定之間宜相守
此旨也臨時之御制法ハ別紙記之者也
年号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