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刻
【本文二段構成】
【右頁】
【枠外右上】
五六【但し算用数字】
【枠外右横上】
明本抄第四
【枠外右横下】
五六
【上段】
影像等。亦有_二種類_一也。閑可_レ思_レ之。
有_二別愚推_一。如_二餘處記_一。今記不同學者偏成體。
○但由法故成其法事
尋云。就_二有法自相量_一。成_二其法_一者。不加言量能別歟。
有法下意許歟。加言量能別歟。 答此事前後所案異
也。若依_二先案_一者。法者不加言量能別也。有性下離實
大有性。能別所成故得_二法名_一。依_二子島意_一者。旣以離實有
性而爲同品等文。寄_二能別_一得_二法名_一也。
問疏下文云。實唯成法。如難有性。而非有性。難彼意許。
離實等有。而非有性。故唯成法。《割書:文》此文指_二有法 ̄ノ下 ̄ノ意許。
離實有性_一名 ̄ト_レ法《割書:見ヘタリ》【。脱】
答以_二非實言_一。所_レ成意許離實有。名_レ法云也。
問若爾。何纂云_二理門望爲量成立必須加言等_一耶。
答疏直就_二不加言量_一。能別所成故顯_二法義_一。然而其義猶
隱故。爲_レ知_二其法義_一。纂以_二加言量_一釋_レ之也。有性非實量
時。雖_レ無_二別量_一。見_レ須_二加言立_一。他量能別故名法《割書:爲言》重意
云。法者生_二敵者解_一之義也。意許 ̄トシテ而在_二有法處_一之時。
【下段】
法義難_レ知。仍釋_二其法義_一有_二 二筋_一。一者不加言量。能別
處成故。二者遂可_レ爲_二別量 ̄ノ能別_一故。疏纂各出_二 一義_一。
答依_二今度案_一者。但由法故成其法 ̄ト者。直指_二有法下意
許離實有性_一也。成其法者。法者離實有性意計也。成
者能別諍_レ之也。故疏云。理門望_レ諍_二有法之上。意許別
義_一。故云_三但以_レ法成_二其法_一。《割書:文》明燈抄釋_二此文_一云。若望_二法
上意許。不積聚他用。有法之意許。離實有性。作大有緣
性差別義_一。唯成_二其法_一。故云_二但以法成其法_一。《割書:文》子島引_二-用
此釋_一。明知乍_レ置_二意許_一。直得_二法名_一云事。但不_レ遮_二能別之
所成故。名_レ法之門_一。如_二義斷等_一。仍可_レ兼_二 二門_一。如_二端委(本ノマヽ)問
答_一。纂要釋如_二前義_一。
九句相攝事。准可_レ知_レ之。故菩提院權別當僧都。探題
初年。有法自相。專精九句相攝。至_レ 下別可_レ記_レ之。
○非_二離實大有_一言陳不無有隨亡事
纂云。今此不無。無卽離二。彼意許者。卽此言陳。不無
之有。不別有彼。意許大有。故違所諍。正違言顯。故但
名爲。有法自相。《割書:文》言陳不無之有之下。唯有_二 一離實大
【左頁】
【枠外左上】
五七【但し算用数字】
【枠外左横上】
明本抄第四
【枠外左横下】
五七
【上段】
有_一。此外更無_二他法_一。而以_二非實言_一。見_二有法有性_一。知_二卽是
大有 ̄ナリケリト_一意許旣卽_二言陳_一了。尋_二意許_一不_レ加_レ言。非_二言
陳_一之時。表裏俱破。自相卽亡也。
問勝宗意。三種有性。其體各別也。故斷云。誰言五頂有
性含卽離。《割書:云云》故知共許有。非_二卽大有性_一。若二有旣別
體物也。何擧_二不無有_一。呼_二大有_一哉。況不無有性。有卽性
也。大有性。實等不無之性也。持業依主。得_レ名不同也。
何有卽性名之下。擧_二有之性 ̄ノ大有_一耶。
答共許有。諸德意異也。且依_二子島御相傳_一者。共許有者。
乍見有_二別體_一。終尋_レ之卽離 ̄ガ外無_二其體_一。蹔有者。師主對_二
弟子_一。說_二-敎有_レ實有_レ德等_一之時。實等上不無也。今此不
無有。師弟共許。擧_レ之爲_二所別_一。師主立_二非實能別_一了。還
見_二有法有性_一。其體卽離實有性也。有法擧_二共許有_一故。所
別極成 ̄スレトモ。能別立_二非實_一。意許大有卽_二言陳_一。故斷云。
離實等有。雖是意許。言有之時。卽言顯離。言所顯有外。
更無別有。《割書:文》又云。旣言非實。非德業宗。明卽大有。若
【下段】
非大有。更有何有。非實等也。《割書:文》
共許有事別記_レ之。
【下段枠内左上】
明本抄第四《割書: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