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の仏典を翻刻

コレクション: 大日本仏教全書第84巻

一 明本抄十三巻 - 翻刻

一 明本抄十三巻 - ページ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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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二段構成】 【右頁】 【枠外右上】 六【但し算用数字】 【枠外右横上】 明本抄第一 【枠外右横下】 六 【上段】 問。立量作法種種不同。何無_二有法擧_レ義之量。能別成_レ體 之量_一。依_二前後對得名不定_一者是也。若許_レ有_レ之者乖_二 上義_一 哉。 答。先陳後說對。本來辨_二宗依_一故。僅擧_二其言_一。則與_二其名_一。 至_二局通對_一者。不相離性所成立故。依_レ實分_レ類。不_レ亂_二體 義_一。是以設有法中。雖_二寄_レ義成_一。若遂歸_レ體。猶可_レ名_レ體 ̄ト。 設能別處雖_レ爭_二其體_一。是所所上之義故。猶與_二義名_一。粗尋_二 衆量_一。不_レ超_二 四類_一。所謂能別別處或成_レ義或成_レ體。有法 之下或諍_レ體或諍_レ義。則是如_レ次四相違本作法也。今爲_二 四句_一以分_二體義_一。所謂義門之義。義門之體。體門之體。 體門之義也。但依_レ實言_レ之。有法差別 ̄ノ作大有緣性 ̄ハ。大 有體上作有緣性故。且雖_レ名_二體門之義_一。實歸_二大有性之 體 ̄ニ_一。有性之下 ̄ニ帶_二其意許_一故。《割書:設雖_二能別意許傳_一。遂|成_二有法_一故不_レ違_レ之》唯識比 量樂爲之色。卽留_二有法色體_一故。又法差別眞他用。顯_二神 我體_一。雖_レ名_二義門之體_一。比量能別正所_二成立_一猶未_レ及_二正 神我體性_一故。可_レ云_レ成_レ義也。 問。數論立_二神我諦_一。對_二無 我宗_一。欲_レ成_二其體_一。若無_二 ̄クハ我 ̄ノ體_一。豈有_下用_二眼等_一功能_上哉。 【下段】 若於_二眞他用_一不 ̄ハ_レ能_レ付_レ過。敵者必可_レ信_二神我體性_一。何云_レ 不_レ成_レ體哉。設云_下不_二直成_一_レ體故_上者。作大有緣性亦可_レ同。 何云_下作大有緣性歸_二有性體_一。眞他用勝不_上_レ及_二我體_一哉。 答。比量能別必待_二有法_一成_二於有法之上_一。分_二-別其義_一。所_レ諍 不_レ留_二于能別_一。所謂雖_三眞他體用_二眼等_一猶顯_三眼等有法 ̄ニ 有_二 ̄ルコトヲ他 ̄ノ能用_一等也。不_レ同_下有法 ̄ノ本居_レ先故。無 ̄シテ_レ所_二 分別_一自留_中 ̄ニハ其處 ̄ニ_上。 問。若爾數論量諍歸_二于有法_一歟。 答。不_レ爾。眼等體不_二今 所_一_レ諍故。重意云。有性非實能別方便能成_二有法 ̄ノ有性_一。眼 等必爲他用量。共許眼等實不_レ諍。寄_二眼等_一顯_二能用_一故。 諍雖_レ留_二能別_一。能別之中 ̄ニハ留_二于爲他用 ̄ノ義_一。不_レ及_二眞他 體_一。望_二有法_一太有_二資益 ̄ノ義_一。許_二兩重_一故。有_下成_二所別_一之量_上 能別處無_二留重_一故。不_レ能_二展轉資益_一也。 問。若爾山處有_レ火量 ̄ハ。不_レ成_二火體_一耶【「。」脱ヵ】否。若不_レ成_二火體_一 者。何纂要云_二成得火有有法_一哉。若許_レ成_レ體者違_二 上義_一。 又必爲他用 ̄ノ量。可_レ成_二神我體_一。 答。於_二山處有火 ̄ノ量_一。成_レ體或不_レ成_レ體有_二 二門_一。若依_二立量 【左頁】 【枠外左上】 七【但し算用数字】 【枠外左横上】 明本抄第一 【枠外左横下】 七 【上段】 門_一。不_二正成_一_レ體。如_二 上廣述_一。故纂要云。取_二【一点無し】有火義爲_レ法。 不_三卽取_二所有火_一也《割書:云云》卽此義也。若約_二眞實體義門_一者。 亦可_レ云_レ成_二火體_一。故纂要云。如是資益成得火有有法《割書:云云》。 此門以_二内明體義_一爲_レ本。不_レ顧_二比量先陳後說 ̄ヲハ_一。故纂下 云。問【。】法及有法不定。如何定說_レ火爲_二有法_一。答【。】此文且約_二 體義一門_一。爲_二難及釋_一《割書:文》。體義一門者。不_レ帶_二比量所能 別_一之體義門也。不_レ似_二常局通對_一。故云_二且約一門_一也。眼 識所緣離識實色量。如_レ名_二有法自相相違_一之類也。《割書:比量|門體》 《割書:義者。體義兼_二前後_一。内明門|體義者。唯體義不_レ顧_二先後_一》纂又云。若望_二比量成立_一。卽名爲_レ 法。瑜伽談_二其法體_一。名_二自性差別_一《割書:文》。二門可_レ知。 問。縱雖_二法體義_一。若所_レ成不_レ及_二火體_一者。可_レ云_レ諍_レ義。設 雖_三比量門體義。所_レ諍遂歸_二火體_一者。何不_レ云_レ成_二有法_一。二 義何失。 答。立量門 ̄ハ別 ̄ニ有_二先陳 ̄ノ法體_一故。其上 ̄ノ能別 ̄ハ。其諍_レ無 歸_二能別 ̄ノ體_一。《割書:法自相限_レ義。有法自|相遂至_レ體。不_二此例_一》於_二立量門_一見_二實所成_一。旣 令_レ知_レ有_二火體_一。令_レ知_レ有_二神我體_一。以_レ之名_レ成_レ體無乖《割書:爲言》。 重意云。二門所_レ成雖_レ無_二增減_一。或不_レ得_二體名_一有_二所別_一。言 【下段】 上義故。或得_二體名_一。立元所_レ成不_二火體我體_一故也。  尋云。法體在_二前陳_一義在_二後說_一者。前後對又成_二得名決  定_一。若彼通_二邪正比量_一故。體義在_二前後_一不定 ̄ナリト者。局  通何不_レ爾。設雖_二邪比量 ̄ナリト_一。豈無_二所成立_一哉。 答。前  後對者辨_二宗依 ̄ヲ_一故。不_レ顧_二成立不成立 ̄モ_一。擧爲_二宗  支 ̄ト_一者。皆是前陳後說也。故得名不定也。局通對 ̄ハ依_二  法 ̄ノ實 ̄ノ體義 ̄ニ_一。論_二局與_一_レ通故。其義決定 ̄セリ。此門 ̄ハ遍_二 一  切 ̄ノ比量 ̄ニ_一所成立 ̄ノ宗者。不_レ過_二若 ̄ハ體若 ̄ハ義_一故。但  寄_二 ̄セテ比量 ̄ノ宗依 ̄ニ_一有法擧_レ體能別 ̄ニ成_レ義之量 ̄ハ。通途 ̄ノ  軌則得名決定其義易_レ知。有法直擧_レ義能別 ̄ニ正成_レ體  之量 ̄ハ有無難_レ定。設雖_レ有_二此作法_一又非_二眞比量 ̄ニ_一。如_レ  然之量。偏約_二法體義 ̄ニ_一。論_二局通_一不_レ寄_二宗依 ̄ノ前後 ̄ニ_一。仍  非_二得名不定_一也。纂有_二此意_一。如_二 上已 ̄ニ成_一。  古傳_二此對_一粗有_二 二趣_一。一云諸法體義如_レ次爲_二局通 ̄ト_一。  不_レ依_二比量 ̄ノ先陳後說 ̄ニ_一。設雖_下能別 ̄ニ擧_二色心等 ̄ノ體 ̄ヲ_一  名_中自性_上。設雖_下有法 ̄ニ擧_二常無常 ̄ノ義 ̄ヲ_一名_中差別_上。局通 ̄ノ  自性差別 ̄ハ卽内明體義也。《割書:已上得名決定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