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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二段構成】
【右頁】
【枠外右上】
八【但し算用数字】
【枠外右横上】
明本抄第一
【枠外右横下】
八
【上段】
二云局通對自共。不_レ同_二内明 ̄ノ體義 ̄ニハ_一。比量門 ̄ノ體義。
所別所_レ擧不_レ簡_二體義 ̄ヲ_一。局_レ自故名_二自性_一。能別所_レ說。
貫_二通他 ̄ノ同喩 ̄ニ_一。故名_二共相 ̄ト_一也。所別能別如_レ次爲_二
自共_一者。雖_レ同_二前後對_一。初對 ̄ハ通_二他喩_一爲_レ共。第二對 ̄ハ
以_レ後分_二-別前 ̄ヲ_一故 ̄ニ爲_二差別_一。法有法相對 ̄シテ立_レ之 ̄ヲ。不_レ
望_二餘法 ̄ニ_一。故子島釋_二 二對差別 ̄ヲ_一云。局通對 ̄ノ差別 ̄ハ流_レ
下。前後對 ̄ノ差別 ̄ハ向_レ 上 ̄ニ。《割書:云云》以_二能別_一分_二-別有法 ̄ヲ_一
云_二向上 ̄ハ_一。貫_二後 ̄ノ同喩 ̄ニ_一流下 ̄ト云也。《割書:已上得名|不定傳。》初義違_二疏
斷_一。疏上卷體義三名 ̄ノ文。幷義斷上下體義相_二-配所別
能別 ̄ニ_一故。後義不_レ顧_二比量實所諍_一。恐大過也。又違_二諸
文_一。竝如_二前記_一。
○前陳後說對證文
論有_二 二段_一。上明_二散心_一。《割書:自_二彼說一切_一。|至_二是比量境【一点。脱ヵ】》下明_二定心_一。《割書:一切定心|次下也》就_二
上文_一。初 ̄ニハ明_二前陳 ̄ノ自相_一。《割書:不共他|故以前》次 ̄ニハ明_二後說 ̄ノ共相_一。《割書:若|分》
《割書:別心|已下》
問。論文不_二兩重_一。彼說一切法上實義等者。說_二定心 ̄ノ所緣_一。
若分別心已下始 ̄テ說_二比量 ̄ノ境 ̄ヲ_一也。此要散心等者。近 ̄ク
【下段】
結_二 ̄シ比量所緣 ̄ノ共相_一。一切定心等者。還結_二 上 ̄ノ定心 ̄ヲ_一也。
上雖_レ云_二各附己體 ̄ト_一未_レ詳_二其相_一。此文對_二分別 ̄ノ散心 ̄ニ_一。以_二
離此分別之相_一。顯_二各附己體之義_一也。況上段自共二相俱
比量 ̄ノ境 ̄ナラハ者。何說_二共相_一之文。始 ̄テ云_二若分別心 ̄ト_一哉。
答。上段若明_二定散境 ̄ノ自共二相_一者。先標_二定心_一。說_二其所
縁 ̄ノ自相_一。次 ̄ニ明_二 ̄ニシテ分別心 ̄ヲ_一。可_レ明_二彼境 ̄ノ共相 ̄ナルコトヲ_一。
若爾一切定心 ̄ノ文。可_レ在_二于彼說一切法上實義之上 ̄ニ_一。
又此要散心等者 ̄ハ狹 ̄ク結_二共相 ̄ヲ_一者。上 ̄ニ旣 ̄ニ云_二若分別心
等_一。豈 ̄ニ不_二重言 ̄ニ_一哉。爰知 ̄ヌ此要散心分別假立是比量
境 ̄ト者。上 ̄ニ明_二 ̄トモ自相 ̄ヲ_一不_二分明_一。云_二何心境 ̄トモ_一。故惣 ̄シテ
結_二 上 ̄ノ自共 ̄ヲ_一。顯_二是散心 ̄ノ境 ̄ナリト_一也。況一切定心離此分
別皆名現量 ̄ト者。竊 ̄ニ嫌_三散心竝通_二 二相_一也。但說_二後陳_一。始
云_二若分別心 ̄ト_一者有_二深 ̄キ由_一。前陳者任_二 ̄マニ法 ̄ノ在 ̄リノ_一先擧_レ
之無_二別 ̄ノ委曲_一。以_二能別_一正詮_二 ̄シテ宗義_一生_二屈曲 ̄ノ解 ̄ヲ_一。以_レ
之云_二立一種類能詮所詮等 ̄ト_一也。然而依_二 ̄テ三相 ̄ニ_一比_二-知 ̄スル
宗 ̄ヲ_一時。必知_下 ̄カ於_二所別 ̄ノ自相 ̄ノ_一有 ̄ト_中此 ̄ノ能別 ̄ノ法_上故。前
陳 ̄ノ有法 ̄モ比量心 ̄ノ境 ̄ナルカ故。惣結 ̄シテ云_二此要散心分別
【左頁】
【枠外左上】
九【但し算用数字】
【枠外左横上】
明本抄第一
【枠外左横下】
九
【上段】
假立 ̄ト_一也。○
問。疏下卷明_二 二量所緣 ̄ノ二相_一。專同_二佛地論_一。一切諸法各
附_二己體_一。《割書:乃至》卽名_二自相_一者彼說_二 一切法上實義_一等六之意
也。以分別心假立一切法等 ̄ハ者。若分別心立_二 一種類_一等
意也。而旣以_レ之爲_二 二量之所緣 ̄ノ二相_一。何云彼說一切法
上實義等者。明_二比量心 ̄ノ前 ̄ノ自相 ̄ト_一哉。 答。此釋甚難。可_レ
思_レ之。
今云疏文先引_二陳那 ̄ノ二量 ̄ノ二相_一。同_二今論_一了。次云_二
一切諸法。【。衍ヵ】等_一者。正付_二因明門 ̄ノ二相_一。明_二共相 ̄ノ中 ̄ノ二
相 ̄ヲ_一也。
問。疏云是故陳那依_二此二相_一唯立_二 二量_一。其二相體今略
明_レ之_一【一点衍ヵ】《割書:文》。今略明之 ̄ト者指_二今將 ̄ル_レ明 ̄ト之義 ̄ヲ_一也。下文
豈 ̄ニ別事哉。 答。今略明之。且 ̄ク對 ̄シテ_二陳那 ̄ノ大論_一。指_二 天
主 ̄ノ小論 ̄ヲ_一也。非_レ指_二- ̄シ置下 ̄ノ所明事 ̄ヲ_一也。可知一切諸
法以下 ̄ハ。且付_二今論 ̄ノ所說 ̄ノ比量 ̄ノ中 ̄ニ_一。竊 ̄ニ依_二佛地
論 ̄ニ_一。釋_二彼所緣 ̄ノ自共 ̄ヲ_一也。
問。佛地論 ̄ニ所_レ指因明論者何文耶。
【下段】
答。有_二先德異說_一如_二本抄_一。子島云指_二 天主小論_一《割書:云云》。此
意者小論明_二現比二量 ̄ノ所緣 ̄ノ自共 ̄ヲ_一。中 ̄ニ說_二比量 ̄ヲ_一
云。謂籍衆相。而觀於義。相有三種。如前已說。由彼
爲因。於所比義。有正智生。了知有火。或無常等。
《割書:文》佛地論師依_二此文_一。安_二-立兩重 ̄ノ自共 ̄ヲ_一。以_二現比所緣_一
爲_二 二相_一者。小論 ̄ノ文分明也。比量 ̄ノ中立_二自共_一者。是
依_二謂籍衆相而觀於義之文_一。佛地論師之所_二安立_一也。
旣依_二 三相具足 ̄ノ所作 ̄ノ因 ̄ニ_一。比_三-知聲 ̄カ上 ̄ニ有_二無常義_一。其
知_二宗義_一必依_二後說能別 ̄ニ_一。能別能分_二-別前 ̄ノ有法 ̄ヲ_一。生_二
屈曲 ̄ノ解 ̄ヲ_一故也。佛地論能詮所詮通在諸法 ̄ト者。顯_二
此義_一也。能別 ̄ノ言能詮_二-顯無常 ̄ノ所詮 ̄ノ義理 ̄ヲ_一。令_三通
在_二有法 ̄ノ聲 ̄カ上 ̄ニ_一爲言。有法聲言雖_三亦詮_二聲 ̄ノ義_一。不_レ
生_二屈曲_一故 ̄ニ。不_レ云_二能詮所詮 ̄ト_一也。能別旣 ̄ニ分_二-別有法_一。
詮_二-顯聲無常_一故 ̄ニ。殊云_二能詮所詮 ̄ト_一也。佛地論師如_レ此
探_二- ̄リ尋 ̄テ因明論意 ̄ヲ_一。述_二前陳後說 ̄ノ義_一。故不_三直引_二小
論 ̄ヲ_一。引_二佛地_一傳 ̄テ證_二其義_一也。
以上依_二相承義_一加_二潤色_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