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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二段構成】
【右頁】
【枠外右上】
一〇〇【但し算用数字】
【枠外右横上】
明本抄第八
【枠外右横下】
一〇〇
【上段】
間所發皆見無常猶如瓶等等。《割書:文》同異喩等其類衆多之
時。小分爲_レ首等_二-取自餘_一。立敵進止隨_レ時有_二委曲_一。其例
非_レ 一。可_レ勘_二-知之_一。
問薩婆多對_二大乘_一立_レ量云。我所說極微無_レ合。無_二方分_一
故。如_二心心所_一。若以_二聚色_一爲_二同喩_一者。能立不成《割書:云云》《割書:二十唯|識疏下》
《割書:卷》是豈非_二 一分能立不成_一哉。 答誠一分過也。但過相之
所_レ至擧示_レ之。未_二必爲_一_レ眞。是擧_二多過_一之中 ̄ノ其 ̄ノ一也。非_二
重難_一。
《割書:傍【四角囲み文字】會之又有_二別義_一如_二本抄_一》
疏下文出_二隨一 ̄ノ能立不成_一。聲論對_二佛弟子_一立_レ量云。聲
常無_二質礙_一故如_レ業《割書:云云》。同喩業中身語二業有質礙故。
不_下於_二無礙因_一轉_上。意業無礙故。因於_レ彼轉。故一分 ̄ノ失
也。又略纂於_二能立不成_一出_レ數中。有_二兩俱一分能立不
成。及自他一分隨一能立不成等過_一。《割書:云云》是等皆出_二過
相之種_一也。非_二眞過_一。
尋云。一分所立不成眞過歟。將似過歟。若眞過者。一分
能立不成。例亦可_レ爾。若似過者。旣不_レ順_二-成宗義_一。喩相
實闕。所_レ犯何非_レ眞耶。
【下段】
答眞似難_レ計。且可_レ云_二眞過_一也。過相不_レ遁故。況且一法
因同法非_二宗同法_一。立者先立覺畢。以_二此法_一若擧_二同喩中_一。
若屬_二異喩中_一。若爲_二異喩_一者。可_レ犯_二共不定失_一。若攝_二同喩_一
者。當_二 一分所立不成_一。而共不定爲_レ眞者。全無_二異義_一。若
一分所立不成。自_レ元非_二過數_一者。立者定以_二此法_一可_レ屬_二
同喩邊_一。能遁_二其過_一。宗義已立。誰立者乍_レ知_二此旨_一。不_レ取_二
同喩_一空招_二不定過_一哉。爰知二過共眞故。立者無_下別意樂
而屬_二彼此_一之計_上云事。但一分能立不成非_レ例。彼後二相
共具合離能成。此其過異_レ彼。若爲_二異品_一者。闕_二第三相_一
共不定也。若爲_二同喩_一者。具_二因同品_一故。可_二正成喩_一。而旣
闕_二宗同品義_一。由_レ何遁_レ過。不_レ同_下 一分能立不成不_二正成
喩_一故所_レ犯非_中重過_上。
問纂云。若但因同無_二所立_一故。亦異品故。非_二同喩_一也。然
與_レ宗同。雖_二亦名_一_レ喩。而亦非_レ眞。無_二能立_一故。《割書:文》准_二此釋_一
者。具_二宗同 ̄ヲノミ_一【注】喩而非_レ眞。具_二因同品 ̄ヲノミ_一全非_レ喩。若爾
以_二宗同_一爲_レ本。其上可_レ論_二因同義_一《割書:見》 ̄タリ。今何翻_レ之以_二因
同_一爲_二正成喩 ̄ト_一耶。
【左頁】
【枠外左上】
一〇一【但し算用数字】
【枠外左横上】
明本抄第八
【枠外左横下】
一〇一
【上段】
答若論_二能立功_一者。必具_二因同義_一更可_レ兼_二宗同_一。纂意直
就_二喩義_一。以_二宗同_一爲_レ本。非_レ無_二其理_一。
本鈔一分所立不成非_二眞過_一《割書:云云》。可思之。
○因喩之法不應分別事
凡因喩之法。本用_二共許_一。其詞若共許者。更不_レ得_二徴詰_一。故
云_下因喩之法不_レ應_二分別_一故惣建立_上。重心云。今許不許者。
約_レ言論_レ之。立敵證者 ̄ノ前。自本以來。所_二相許_一之言義
也。其共許言中。更分_二種類_一。名爲_二分別_一。若如_レ此徴詰者。
難_レ有_二正比量_一。内外大小等諸宗。所立委細義門互有_二違
背_一。於_二 一言_一其下義一向共同甚難_レ有故。唯取_二惣法_一方得_二
建立_一。是因明大綱也。但廣百論。分_二-別是無常故因_一。甚
難_二會通_一。纂要引_二彼說_一。述_二亦不_一_レ應_二分別_一。古來諸德料簡
非_レ 一。然而子島纂記云。先德云爲_レ令_二學者硏心_一假說著_レ
過也《割書:云云》。所_レ指先德者。三松東南本院等歟。又楞嚴注
釋載_二此說_一。近代多分說《割書:云云》。仍不_二分別_一爲_二實義_一。因明軌
則故。廣百論且爲_レ生_二學者硏心_一徴_二生滅隱顯_一也。
問會_二廣百論_一恐甚似_レ疎。由_レ是注釋難云。廣百論是護法
【下段】
釋_レ之玄奘譯_レ之。應_レ無_二豪誤_一。云何纂師言_二不應分別_一乎
《割書:云云》。雖_二他門先德_一能兼_二信惠_一。難勢指_レ掌誰能遁_レ之。就_レ
中見_二彼論文_一。先分_二-別其因_一畢 ̄テ重責云。若言因義不應
分別但就惣說此亦不然《割書:乃至》別旣不成惣依何立《割書:文》。若
言因義等者。依_二因明法_一救_二前難_一。卽理門論等所說。本疏
所_レ述因喩之法不應分別之道理也。此亦不然以下重徴_レ
之。別旣不成總依何立 ̄トハ卽其至極 ̄ノ難也。重案_二其意_一。
論主竊會_二因明法_一。其上令_レ開_二妙理_一也。所_レ謂立破之製。
依_レ惣建_二-立因喩_一者。惣別俱共許因喩。不_レ得_二謬徴_一。今約_二
無常_一。生滅隱顯條然差別。別義旣不_レ成。由_レ何建_二-立惣法_一
《割書:爲言》。難破文竊有_二遮表_一。能會_二因明法_一。更顯_二今難旨_一。賢劫
一佛自開_二玄旨_一。爭 ̄テカ會_二此說_一輙設_二異端_一乎。
答此難甚重。誠可_二劬勞_一。但纂要廣述_下不_二分別_一義_上畢。引_二
廣百論_一爲_レ難。答云亦不_レ應_二分別_一。但諍_二覺惠是思非
思_一《割書:文》。明知纂家是-無-常-故因。亦不_レ應_二分別_一《割書:爲言》。依_レ纂
思_レ論。論主有_二深意_一。所_レ謂恐_四末學雷同謂_三 ̄ンカト都不_二分
別_一。於_二引義成不成_一。示_二比量種類_一。若約_二此義_一豫不_レ生_二硏
【注 送り仮名の「ノ」は「シテ」の合字に見え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