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の仏典を翻刻

コレクション: 大日本仏教全書第84巻

一 明本抄十三巻 - 翻刻

一 明本抄十三巻 - ページ 81

ページ: 81

翻刻

【本文二段構成】 【右頁】 【枠外右上】 一六〇【但し算用数字】 【枠外右横上】 明本抄第十一 【枠外右横下】 一六〇 【上段】  有_二 二門_一。疏主爲_レ示_二旁路_一法差別作_レ表。有法差別作_レ遮  歟。況又假我用勝宗。聊無_二其難_一。非_二實我用勝_一者。一往  似_二能別不成_一。仍就_レ表置_レ遮。今量若爲_レ表立_二作非大有  緣性_一者。是璧法師意也。斷主徴難不_レ許。見_二其難意_一。  設成_二不樂爲_一難_レ非_二樂爲_一。《割書:爲言》重案_レ之。作有作非。本言  陳下相並在_レ之。不_二相違_一之義也。若直不_レ破_二樂爲_一者。  能違不_レ窮。雖_レ立_二不樂爲_一。以_二其力_一不_レ及_レ非_二樂爲_一故  也。法差別假我用勝。以_二勝言力_一能非_二神我用勝_一。二勝  相違。全不_レ可_二相竝_一之故也。仍有法差別表宗。全不_二成  立_一。若定就_レ遮者。又今作法外。恐不可得也。    諸德異說 一云有性應_レ非_二作大有有緣性_一。《割書:秋篠子島等諸|德多用_レ之。》 二云有性應_レ非_二作有性有緣性_一。《割書:長朗律師|松室等》  今云。此義先師以爲_二禀承義_一。違三違四作法能證據  也。此義意云。只云_二有性_一云_二有緣性_一者。俱雖_二共許義_一。  合_レ 二是不共許法也。所謂共許有。雖_二有性_一無_二別體_一故  非_二有緣性_一。實等雖_二有緣性_一未_レ得_二有性名_一。同異性又同 【下段】  也。當_レ知有性而有緣性之物。唯師主大有性也。仍是  爲_二樂爲_一。《割書:爲言》爰宗依付_二不成_一之習。忌_レ詞𠍴_レ詞。所_レ謂  佛法量呼_二神我_一。五頂能違擧_二大有_一等也。而立_レ非_二作有  性有緣性_一者。雖_レ非_二大有體_一。不_レ稱_二大有名_一。誠是敵者  巧方便也。私試尋云。疏解_二 四相違_一。前三相違皆詳示_二  能違作法_一。於_二有法差別_一又定可_レ爾。其文卽當_二但遮作  大有有緣性文_一。依_レ之子島釋_二彼文_一。於_二能違作法_一解_二其  意_一。自卽作_二能違_一。應_レ非_二作大有有緣性_一。《割書:云云》 義斷云。  作有緣性中。意作大有有緣性作非大有有緣性是其  差別。《割書:文》其旨分明也。《割書:考【四角囲み文字】義斷云云一段|原本裏有_レ之》何文外儲_二異端_一。  違三違四作法設雖_レ爾。大作法義依_二當處釋_一可_レ定_レ之。  況就_二違三違四_一又有_レ疑。有性者略_二大言_一歟。但有性  與_二有緣性_一合當_二大有_一云事。猶未定也。子島一義以_二共  許有性_一爲_二作非有緣性體_一。知 ̄ヌ共許有性自具_二有緣性  義_一何必大有哉。 三云有性應_レ非_二作有緣性_一。《割書:明詮一義》  難云作有緣性義。師弟共許云事。其理必然。解釋幾許。 【左頁】 【枠外左上】 一六一【但し算用数字】 【枠外左横上】 明本抄第十二 【枠外左横下】 一六一 【上段】  不_レ加_二大字_一非_レ之者。可_レ有_二違宗過_一。自餘難不_レ能_二具  擧_一_レ之。 四云有性應_二作非有緣性_一。《割書:明詮一 義源信》 五云有性應_二作非大有有緣性_一。《割書:守朝已講》   以上二義。共作_二表宗_一。難_レ非_二樂爲_一。自_レ元爲_二 二等_一相   竝。雖_レ立_レ 一難_レ破_レ 一。其中守朝加_二大字_一。其意如   何。大有敵者忌_レ之者。可_二能別不成_一。若此體不_二大有_一   故非_二宗依過_一者。雖_レ遮_二作大有緣性_一何犯_二不成_一。不_レ   成_二大有_一故。 【上段枠内左上】 明本抄第十一《割書:終》 【下段】 明本抄第十二  後料簡上   自所餘法   以他同爲同   論文所說   自他共九例   共比他不定  他比自不定   他比違他   第四第六具二因故   今觀後三   兩俱不成四相違因  ○自所餘法皆入同喩無不定過事 子島記云。次文云。自所餘法。皆入同喩。無不定過《割書:云云》。 此文意何。答此文意云。四大種外餘法。皆入_二同喩_一。故無_二 不定失_一《割書:爲言》。問其餘法者何物耶。答子孫微等也。問以_二 子孫微_一不_レ入_二同喩_一。如何可_レ有_二不定_一。答作_二不定_一云。爲如_二 色聲等_一。許_下除_二 四大_一體非無_上故。所說有性非_二 四大種_一。爲 如_二子孫微等_一。許_下除_二 四大_一體非無_上故。所說有性是四大 種。《割書:北院僧都傳云。改_二【注】是四大種_一。|可_レ云_レ非_レ非_二 四大種_一云云。》 【注 「改」と二点の間に一字分の空白有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