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の仏典を翻刻

コレクション: 大日本仏教全書第84巻

一 明本抄十三巻 - 翻刻

一 明本抄十三巻 - ページ 94

ページ: 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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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二段構成】 【右頁】 【枠外右上】 一八六【但し算用数字】 【枠外右横上】 明本抄第十三 【枠外右横下】 一八六 【上段】 自_一。《割書:文》問答之意。明限_二共比_一。嫌_二自他_一。加_レ之疏中。釋_二不定 因名_一云。二因皆不_レ能_レ令_三他敵證。生_二決定一智_一故。《割書:文》但 疏五十四不定文。出_二不定種_一許也。不_レ云_三皆爲_二眞過_一。  今云。如_二此義_一者。正比量豈通_二自他二種_一哉。正量若  不_レ限_二共比_一者。二正因相竝。何不_レ通_二自比等_一。若許_二其  義_一者。非_二違決_一者。何過哉。且立者立_二自比量_一之時。就_二  彼宗_一。他喩他因有可_レ成_二相違宗_一者。敵者必取_レ之可_レ立_二  三支比量_一。能違所違各無_二過相_一者。豈非_二違決_一哉。於_二  我宗_一彼此量齊而無_二勝劣_一之旨。立者豈不_二猶豫_一哉。餘  作法准可_レ知。但於_二慈恩淄洲釋相違_一者。先疏主釋。只  非_下出_二句數_一之文_上。諸自共比。違_二共及自_一。皆爲_二過失_一。他  比違_二他及共_一爲_レ失之釋。不_三只限_二相違_一。大定_二衆量過失  眞似_一之文也。軌轍豈嫌_二違決_一哉。以_レ之可_レ爲_二定量_一。次  淄洲釋定難_二會通_一。但自他雖_レ有_二違決一分 ̄ノ義_一。猶不_レ  如_二共疑因_一。其旨如_二本義趣_一。各自決定義。專可_レ在_二共  許因喩_一故。是以疏主。兼_二勝劣_一俱爲_二眞過_一。纂主取_レ勝  捨_レ劣之日。不_レ名_二違決_一。云_レ然非_レ不_レ許_二疏意_一。彼銀銅鐵 【下段】  三輪王所_レ具𧰼馬等。或名_二 七寶_一。或不_レ攝_レ寶。是依_二勝  劣_一立_レ名不定。今又如_レ此。自他共三量之中。若謂_レ勝  者。可_二共比量_一。然而正比量旣通_二 三種_一。過相又通_二共比  違_レ自等_一。以_レ之可_レ知。仍且可_レ存_二疏意_一也。   予一期案。前後雖_レ區。漸_二-探屢_三-決諸義_一。巨細悉歸_二   子島一說_一。奉_レ謁_二龍花_一。以仰_二悟解之加被_一矣。    因明之事。本無_二其功_一。隨又廢忘。今年春秋之間。    聊加_二覆審_一。或拾_二往日遺草_一。或有_二當時潤色_一。至_二 十    一月一日_一。如_レ形終_レ篇。其間迷謬失錯等。深雖_レ恐_二    冥顯_一。隨分淸淨之志。大明神可_レ垂_二納受_一。病惱相    續之間。未_レ及_二再治_一耳。      建曆貳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貞慶記之 【下段枠内左上】 明本抄第十三《割書:終》 【左頁】 【枠外左上】 一八七【但し算用数字】 【枠外左横上】 明本抄日記 【枠外左横下】 一八七 【上段】 明本抄日記 《割書:考【四角囲み文字】此五字在外題》 明本抄十三卷《割書:上帙七卷|下帙六卷》 暗推之愚鈔也。拾_二舊草_一副_二新案_一。終_レ篇之後。未_レ及_二再治_一。 然而苟思_二利益_一。我心不_レ穢_レ書者。只一部也。兩人事難_レ 捨。仍以_二 上帙_一《割書:七卷》奉_二東北院僧都_一。以_二 下帙_一《割書:六卷》奉_二光明 院律師_一。兩人互識。 可_レ令_レ書_二-寫殘卷_一。各御現存之間。都 勿_三增成_二 二本_一。將來付屬之人。偏可_レ簡_二法器心性_一。若自 門之中。無_二眞實之器_一者。當時傳授三人之内。隨_レ宜可_レ 令_二相讓_一。此書良筭院旣書寫畢。抄出之間。彼功莫大之 故也。抑此遺言之趣。外人聞_レ之者。偏處_二慢心_一或處_二法 慳_一歟。全非_二其義_一。尋思抄事。付_レ惜付_レ與。其懼非_レ 一。仍世 間只以_レ不_レ知_二此名字_一爲_レ望。然者各御自筆可_レ令_二書寫_一。 病及_二急切_一。不_レ能_二右筆_一之狀如_レ件。   建曆二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沙門《割書:花押》 ○敬白 條々起請事 右因明明本抄。一期之間。此一本外。不_レ可_レ成_二 二本_一。況 【下段】 於_二多本_一哉。設雖_二貴人事_一。設雖_二世間門大切人事_一。永不_レ 可_レ成_二多本_一。所詮者。他人不_レ可_レ令_二書寫_一。又一期後者。門 弟之中。撰_二法器體_一可_二相傳_一。設又雖_二法器_一。付_二世間門_一不 法不當之仁。不_レ可_二相傳_一。又顧_二自幼少哀愍弟子_一。又依_二世 間門恩_一。又依_二貴人事_一。不_レ可_二相傳_一。若無_二相傳之器_一者。東 北院光明院。▢門某中。可_レ奉_二相傳_一也。上件二箇條。若背_二 起請旨_一者。春日大明神。七堂三寶。神罰冥罸。可_三死蒙_二 于良筭身。八萬四千毛孔_一狀。如_レ件敬白。   建曆二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良筭敬白 ○明本要目録 《割書:第一》 相違因。《割書:之因義猶帶_二卽因義_一。》 通局對。   三重對中。必可_レ有_二諸法本眞體義道理_一。   體門義等四類事   纂要。此文旦約體義一門等文 ̄ノ料簡 先後對證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