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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レ休《割書:云| 々》太無_レ謂所詮就 ̄テ_二当社 ̄ノ造営 ̄ニ_一御下知 ̄ノ之
上 ̄ハ者不-日 ̄ニ退_二彼 ̄ノ妨 ̄ヲ_一可_レ被_レ全_二貞久所務_一若猶令 ̄メハ_二
難渋_一者一-段可_レ有_二御成敗_一由所_下被_レ仰-下候_上也仍
執達如件
文明十年四月二日 大和前司《割書:判| 々》
同十(〽[朱] )五年九月十八日 山-国 ̄ノ庄 ̄ノ枝郷 小(ヲ)塩 黒田(クロタ) ̄ノ郷-
民等就_二緩怠 ̄ノ之儀_一可 ̄ノ_レ止_二貴ふね ̄ノ之通路_一之
由去月廿八日被_二仰出_一畢今以令 ̄ルハ_二通路_一者依
_レ不_レ塞_二其路 ̄ヲ_一歟堅可_レ被_レ加_二 下知_一之由被_レ仰-出之
由可_二申付_一候也恐惶謹言
九月十八日 親継
賀茂神主殿
一賀(〽[朱] )茂社領江州 蒲生(ガマフ) ̄ノ郡船木 ̄ノ庄領家職《割書:号賀茂|庄》事
任_二当知行_一被_レ成_二 -下奉書_一畢
早止_二押妨 ̄ノ之族_一可_レ被_二全 ̄テ所務_一之由被仰出也【注】
仍而執達如件
延徳三年十一月廿二日 宗勝《割書:判》
為規《割書:判》
《割書: |追加[朱]》
賀茂(〽[朱] )社領境内六郷并諸神田以下所々
【注 「可_レ被_レ全 ̄テ_二所務_一之由被仰出也」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