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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頁】
【枠外右上】
一八二【但し算用数字】
【枠外右横上】
四分義極畧私記卷下
【枠外右横下】
二二
【二段構成】
【上段】
約_二 四分_一辨_二能緣所緣_一方何。答。論云。初唯所緣。後三通_レ
二。《割書:云云》問。後分通_二能所緣_一方何。答。見分緣_二相分_一時。相分
所緣也。見分能緣也。自證分緣_二見分_一時。自證分能緣也。
見分所緣也。後二分互以成_二能緣所緣_一。故後三通_レ二。《割書:云云》
問。第六識之見分緣_二心法_一時之預像可_二見能緣_一。何云_二初
唯所緣_一耶。答。疏云。縱緣_二於心_一。以_レ心爲_レ相。亦唯所緣相
分之心不_二能緣_一故。《割書:云云》。意云。雖_レ緣_二心法_一。其預像是非_二能
緣_一。相分心不_レ能_二緣慮_一故。問。若所緣心不_レ能_二緣慮_一者。自
證分所緣見分不_レ能_二緣慮_一耶。答。疏通_二此難_一云。此義不_レ
然。自證緣_レ見一能緣上義別分故。若爲_二相分_一。心必非_二 一
能緣體_一故。或別人心。或前後心。由_レ此必非_二能緣性_一故。
見分等心。故(カレ)能緣慮。相分心不_レ然《割書:云云》。問。此文意何。答。
自證分緣_二見分_一。是一體之上義用故。不_レ作_二相分_一。雖_二所緣
心_一。能緣慮。今見分所緣心。他人之心。若我前後心。是別
體法故。作_二相分_一緣。其相分心。非_二緣慮_一故不_レ可_レ例也。問。
有人立_レ量云。自證分所緣見分。應_レ不_レ能_二緣慮_一。是所緣
心故。如_二相分心_一。《割書:云云》此量有_二何失_一。答有_二不定失_一。以_二後二
【下段】
分_一爲_二異喩_一。所緣心故。因轉_レ彼有_二不定_一。問。又立_レ量云。汝
所說後三分。不_レ能_二緣慮_一。是所緣心故。如_二相分心_一。有_二何
過_一耶。答。亦有_二緣慮_一。以_二本質心_一爲_二不定_一。本質心疎所緣
緣故。問。改_レ因云_二親所緣故_一。有_二何過_一耶。答。有_二相違決定
過_一也。量云。我所說。後三分應_二是緣慮_一。能緣上義用別故。
如_二能緣心_一。《割書:云云》。問。若見分緣_二先心_一者。何故說_下 立_二自證
分_一之所以_上。云_下 此若無者應_レ不_二自憶_一心心所法_上 耶。意憶
念先起_二善惡心_一者。自證分功能也。非_二見分用_一耶。答。此
文意。一人先起_二善心_一。此善心是見文故。不_レ爲_二見文所
緣_一。唯有_二自證_一。憶_レ之不_レ忌。以_二此自證分之憶力_一。後時見
分亦緣_二先心所_レ起之善心_一。故不_二相違_一也。問。論之二□【□:謂?】。
第二分但緣_二第一_一。或量非量。或現或比。第三能緣_二第二
第四_一。證自證分唯緣_二第三_一。非_二第二_一者。以_二無用_一故。《割書:云云》。
意何。答。是顯_下 第二分唯緣_二相分_一。第三通緣_二第二第四_一。第
四分緣_二第三分_一之義_上 也。問。何故第四分唯緣_二第三分_一。不_レ
緣_二第二分_一耶。答。論云。以_二無用_一故《割書:云云》。問。無用意何。答。
云_レ此疏有_二 二釋_一。一云。設許_レ得_レ緣。有_二涉重緣過_一。以_二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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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八三【但し算用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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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分義極畧私記卷下
【枠外左横下】
二三
【二段構成】
【上段】
用_一故。《割書:初釋》。或無_二緣_レ彼用_一不_レ說_レ緣_レ之。如_下 自證分不_レ緣_中
於相_上。能緣各有_二分限_一可_レ緣故《割書:云云。後釋。》問。初釋意何。答。
意證自證分。設緣_二見分_一有_二涉重緣過_一。意云。四分必緣_二前
分_一。非_二超越緣_一。若第四分緣_二第二分_一者。有_二涉見分緣過_一。
又自證分旣緣_二見分_一。證自證分亦緣_二見分_一。有_二重緣過_一。涉
緣重緣無益故不緣也。問。後釋意何。答四分皆能緣有_二
分限_一故。證自證分不_レ可_レ緣_二見分_一。意云。自證分緣_二第二
第四_一用必定也。第四分緣_二第三分_一用必定也。分限有_二定
量_一故。更不_レ可_レ緣也。如_下 見分是緣_二相分_一之用必定_上。故不_レ
可_下 證自證分緣_中 見分_上 也。問。四分緣用有_二分限_一不_レ可_二相
亂_一者。何故果位自證分緣_レ相。乃至證自證分緣_二相見_一耶。
答。彼自在故。今此約_二有漏位_一立_二能緣分限_一耳。問。見分
緣_二相分_一爲_二相分_一。所_レ縛名爲_二相縛_一。自證分緣_二見分_一。爲_レ見
所_レ縛名_二見縛_一耶。答。疏云。是縛無_レ失《割書:云云》。意云。亦可_下 爲_二
見分_一所_レ縛名爲_中 見縛_上。然諸聖敎但說_二相縛_一者。是麤相
也。若委細說者。可_レ有_二見縛_一也。《割書:太抄|意也》問。若爲_レ見被_レ縛者。
自證分應_レ非_二唯現量_一。如_下 爲_レ相被_レ縛見分非_中 唯現量_上
【下段】
耶。答。疏云。然唯現量。如_二五識境縛仍是現量收_一。證_二自體_一
故《割書:云云》。意云。爲_レ見所_レ縛。而是證_二自體_一故現量也。如_下 五
識見分雖_レ有_二相縛_一是現量_上 也。問。論云。具_二所能緣_一無_二無
窮過_一《割書:云云》意何。答。後二分互相證爲_二能所緣_一故無_二無窮
過_一。意云。若自證分不_レ緣_二證自證分_一者。可_レ立_二第五分_一。又
爲_レ緣_二第五分_一可_レ立_二第六分_一。若如_レ此立時可_二無窮_一。然今
第三分緣_二第四分_一。故能所緣分限滿足。恆四分不_レ增不_レ
減。不_レ犯_二無窮失_一也。問。疏問云。此中有人難。如_二得及生_一。
得 ̄ト 得 ̄ト 非得 ̄ト 生 ̄ト 生 ̄ト 非生 ̄トノ 法。不_レ立_二第四得及生_一。何妨
見分緣_二相及自證_一。不_レ立_二第四分_一《割書:云云》意何。答。是薩婆多
部以_二自所立諸法_一問_二-難大乘第四分_一也。彼部云。色心諸
法生而不_レ失。由_二得 ̄ト 得 ̄ト 非得 ̄ト 生 ̄ト 生 ̄ト 非生 ̄トノ 法_一也。初言_レ
得者大得。次言_レ得者少得。言_二非得_一者本法。本法非得故
也。初云_レ生者大生。次云_レ生者小生。後云_二非生_一者本法。
本法非生故也。意云。有_二大得_一能得_三本法與_二小得_一。不_レ立_二
第四得_一。有_二大生_一能生_三本法與_二小生_一。不_レ立_二第四生_一。如_レ
此汝大乘一種之見分可_レ緣_二相及自體_一。何故更立_二第四分_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