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の仏典を翻刻

コレクション: 大日本仏教全書第84巻

一 因明鈔五巻 - 翻刻

一 因明鈔五巻 - ページ 16

ページ: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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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二段構成】 【右頁】 【枠外右上】 282 【枠外右横上】 因明鈔第三 【枠外右横下】 三〇 【上段】 將_二此因_一聲勝相對 ̄スルニ_上。便爲_二不定_一《割書:云云》。雖_レ然此文甚難_レ 會也。《割書:惠曉僧都|之義也》 又一義云。何-故-九-句-無-相-違-決-定-者。問_二第五句_一也。意 者。第五句之所聞性因。相_二-對第二句勝論所作因_一。應_レ有_二 相違決定_一。何九句無_二相違決定_一耶《割書:爲言》。理-門-頌-中等者。 理門於-同-有-及-二等頌 ̄ハ。第五句所聞性因。對_二佛弟子_一 立。不_レ對_二勝論師_一也。故九句無_二相違決定_一《割書:爲言》。 問。破 文方何耶。 答。破文云。理門頌中據_レ別而說。不_八對_七許_三有_二 聲性_一論者_四立_六《割書:■【注】》 ̄ニハ所作因_五。故九中無《割書:云云》。《割書:已上福貴道詮之傳|也。是亦黃私記載》 《割書:之。則云此義應好云云。具如_二件私記_一耳。|又九句義私記在_レ之。此傳聊順_レ文云云。》 付_二此傳_一。有_二 二難_一。一問_二第五句_一云事。頗不審也。第五句 所聞性因。本不_レ對_二勝論_一。何對 ̄セバ應 ̄ト_レ有_二決定相違_一問 ̄セン 耶。事之趣專似_レ無_二道理_一矣。《割書:是一》。又引_二理門論之文_一了。 准-此-故-知不-約-對-二《割書:云云》。本 ̄ヨリ不共不定所聞性因 ̄ヲ 不_レ ̄ルノ對_二勝論_一之事 ̄ヲ成 ̄セバ者。不_レ可_レ言_二准-此-故-知_一。可_レ 云_二以-此-_一【一点衍ヵ】故-知【一点脱ヵ】耳。《割書:是二》。故此傳難_レ依也。可_レ思_レ之。 【下段】 黃私記下云。問。何故九句中不_レ攝_二決定相違_一耶。 答【。脱ヵ】 九句中狹。故不_レ攝_二決定相違_一也。 問。何故云_レ狹耶。 答。九句中。所聞所作無_二相對之句_一。故云_レ狹也。 問。九 句中。有_二所聞所作二因_一。何故云_三所聞所作無_二相對之句_一。  答。九句中雖_レ有_二所聞所作之因_一。以_二所聞之因_一無_下相_二- 對所作之因_一句_上。 問。若爾。第五句對_レ誰立句耶。 答。 除_二勝論_一對_二佛弟子_一立也。 問。若爾說_レ此纂文。不_丙 ̄ト對_下 許_レ有_二聲性_一論者_上立_乙所作因_甲云意如何。 答。此說_二第五 句_一文也。 問。云_レ爾意如何。 答。第五句 ̄ヲ若對_二勝論_一 立 ̄テシカバ。無_二 ̄クシテ不共不定_一。成_二 ̄ヌ相違決定 ̄ト_一。爾今對_二佛弟 子別所_一。不_レ對_二勝論_一故。不_レ成_二相違決定_一。所以雖_レ有_二第五 句之所聞性故因_一。九句中無_二相違決定_一。 問。先許_レ有_二聲 性_一論者之。許_二所作之因_一之人者。誰耶。 答。此勝論也。 卽此文意。不_レ對_二勝論_一云也。 問。何以得_レ知。此第五句 不_レ對_二勝論_一耶。 答。纂文云。故理門論中難_二此第五句 之不共不定_一云若對_レ許_下有_二聲性_一是常_上此應_レ成_レ因准_レ此 故知不_レ約_レ對二《割書:云云》。故得_レ知。不_レ對_二勝論_一。言_レ許_下有_二聲 【左頁】 【枠外左上】 283 【枠外左横上】 因明鈔第三 【枠外左横下】 三一 【上段】 性_一是常_上者。卽勝論也。《割書:可_レ知|云云。》道宣大德傳。不對許有聲性 論者立所作因者。《割書:破文同_レ|前也。》意云。何故問九句中無決定相違 之意。第五句之所聞性故因。相_二-對第二之句_一者。九句中 應_レ有_二決定相違_一。而物(シカルモノヲ)如何。云_三 九句中無_二決定相違_一耶。  答。理門頌中據_レ別而說 ̄ケレバ。文 ̄ノ意 ̄ハ。理門論 ̄ノ於-同 有-及-二異-在-無-是-因等頌 ̄ノ意。第五句所聞性故因。對_二 佛弟子_一立。不_レ對_二勝論師_一。故理門論中。難_二此第五句不 共不定_一云。若對_レ許_下有_二聲性_一是常_上此應_レ成_レ因云 ̄ヘリ。不_レ 約_レ對_レ 二者。第五句。聲勝二師相對非_二立量_一云也。彼論 長行及此論中。據_二 二宗對_一故。有_二相違決定_一者。又彼論 者。理門論也。此論者。正理論也。此大小之因明論。約_二 聲勝相對_一。而有_二相違决定_一《割書:云云》。九句中。聲勝不_二相對_一。故 無_二相違決定_一也。《割書:義意頗同前|此義應_レ好。》三松律師傳。 問。何故九句 中無_二相違決定_一耶。 答。纂云。理門頌中據別而說不對 許有聲性論者立所作因故九句中無《割書:云》 ̄ヘリ。 問。此頌意如 何耶。 答。意云。今九句中之第二句 ̄ハ。聲論師 ̄ガ之以_三所 作性故因_二與虛空同喩_一。立_二 ̄ルニ第四句_一。此第四句之所 【下段】 作性故因。見_二闕後二相_一。爲_二法自相相違能違量_一。作據_二此 別義_一。得_レ作_二正因_一。若以_三所聞性故之因。與_二聲性之同喩_一。 對立。應_レ成_二決定相違_一。九句中不_レ爾。故第二句所作性因。 旦正因 ̄ナリト云也。意云。對_三聲論師之立_二別義_一。而立_二第二 句_一。故云_二據-別-而-說_一。非_レ對_二別師_一云也。 問。聲論師成_二聲 常宗_一。必用_三所聞性因。與_二聲性同喩_一。如何今立_二第四句_一。 用_三所作之因。與_二虛空之同喩_一耶。 答。九句 ̄ハ此 ̄レ作法門 也故爲_レ顯_二法自相相違作法_一。出_二此第四句作法_一耶。 問。 若爾。第二句。立_二聲性_一聲論師。以_二所作因虛空同喩_一。對_レ立_二 別義_一耶。 答。爾也。 問。若爾。立_二聲性_一論者之。立_二 ̄ルニ所 作因_一對。如何不-對-許-有聲-性-論-者立-所-作-因 ̄ト《割書:云》 ̄ヘルヤ。 答。實雖_レ對_下立_二聲性_一論者_上。對_下不_レ用_三所聞之因與_二聲性同 喩_一之因_上。故云_二不對許有聲性論者_一。 問。據別而說者。 對_二別義_一。非_レ謂_レ對_二別師【一点脱ヵ】者。應_レ爾。爲_レ顯_二何義_一。次文故- 彼-中-難所-聞-性-因若對-有聲-性是常此-應-成-因《割書:云云》。  答。此且爲_レ證_下第二句成_二正因_一之事_上。所_レ引爾也。而此文 此說_二第五句不共不定_一文也。如何今言_乙爲_レ證_下第二句成_二 【注 ■はゴミ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