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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頁】
【枠外右上】
二八六【但し算用数字】
【枠外右横上】
大乘法相宗名目第四下
【枠外右横下】
二八六
【二段構成】
【上段】
有對無對二種色
三種自相
三類異大種《割書:附二種|長養》
四大種
有情八種依
四種寂靜《割書:依無餘依|𣵀槃立之》
八種律儀
三定法聚
四斷
【以下空白】
【下段】
【冒頭大字】
大乘法相宗名目第四《割書:下 [十六帖之内第十]》
【大字終わり】
四分者。
一相分。 二見分。 三自證分。《割書:亦云_二自|體分_一。》四證自證分。
疏一本云。護法已後。方計_二 三四依他分_一也。實有_二 四分_一。今
說_レ 三者。隱而不_レ說。以_レ對_レ他故《割書:云云》。義燈第十一。樞要
上卷可_レ見之。 釋云。心用分限四種差別。故名_二 四分_一。謂
相分是心所緣用。見分 ̄ハ心能緣用。自證分心緣_二-證自見
分_一之用。證自證分緣_二-證自證分_一之用也。故四分是用名。
非_二體名_一也。其心體卽自證分也。故亦云_二自體分_一也。相者
狀貌相狀。爲_二所緣_一爲_レ義。見者見照。能緣爲_レ義。心性明
了。能照_二前境_一故名爲_レ見。卽了別用也。自證者。見分之體
用非_レ他故。稱爲_レ自。而此第三分能緣_二-證彼見分_一故。云_二自
證_一也。證自者。第三體用名爲_二自證_一。而此第四分能證_二-知
彼_一故。言_二證自證分_一也。此四分中。前二是外。後二是内。
初唯所緣。後三通_レ 二《割書:云云》。相分是所量。見分是能量。自
證分是量果也。喩如_二以_レ禪《割書:考【考:□で囲む】禪|恐秤》量_レ物之時_一。以_二所量絹及
【左頁】
【枠外左上】
二八七【但し算用数字】
【枠外左横上】
大乘法相宗名目第四下
【枠外左横下】
二八七
【二段構成】
【上段】
金等之物_一爲_二所量_一。以_二能量人_一爲_二能量_一。以證_二-知定_レ數之
心用_一。爲_二量果_一也。故論云。然心心所一一生時。以_レ理推徵。
各有_二 三分_一。所量。能量。量果別故。相見必有_二所依體_一故
《割書:云云》。如_二集量論伽陀中說_一。似_レ境相 ̄ハ所量。能取 ̄ト_レ相自
證 ̄トハ卽能量及果。此三體無_レ別《割書:云云》。但後二分相緣之時。
以_二所量法_一。還爲_二量果_一也。成_二量果_一之法。必離_二能量_一有_二別
體_一故也。 問。以_二心法_一爲_二所緣_一之時。有_二何相狀_一。心無_二
質礙_一故。 答。雖_レ無_二麤相狀_一。而有_二細相貌_一故。爲_二相分_一也。
問。以_二心法_一爲_二所緣_一。細相狀有方如何。 答如_三他心智等
所緣及前念心 ̄ヲ緣_二後念心_一也。或後八識隨_レ應相緣等也。
依_レ之疏云。或別人心。或前後心《割書:等云云》。於_二 四分中_一。相分
唯所量。見分通_二能所量_一。後二分通_二所量。能量。量果_一也。
問。四分相緣方如何耶。 答。謂。第二分但緣_二第一_一。或
量 ̄トモ非量 ̄トモアリ或現或比。第三能緣_二第二第四_一。證自證
分唯緣_二第三_一。非_二第二_一者。以_二無用_一故。第三第四。皆現量
攝。故心心所四分合成。具_二所能緣_一。無_二無窮過_一。非_レ卽非_レ
離。唯識理成《割書:云云》。但至_二佛果位_一後。三分互緣_レ之也。但見
【下段】
分雖_二佛果位_一。非_レ爲_二量果_一也。内外定故也。又第三第四。
各緣_二相分見分_一也。後二分是一向現量故。通成_二量果_一也。
通_二比非量_一之心。非_二量果_一故也。故論云。不_レ應_二見分是第
三果_一。見分或時非量攝故《割書:云云》。《割書:委論第二幷疏。燈等|及兩私記可_レ見之。》 疏三本
云。護法以後方始立_レ之。理極須_レ然《割書:云云》。 問。一本云。或
實說_二 一分_一如_二安惠_一。或二分親勝等。或三分陳那等。或四
分護法等。但說_二 三分_一。以證_二自證分別義_一。建立義相猶隱。
所以不_レ說《割書:云云》。 私記云。問。四分以_レ何爲_レ體耶。 答。相
分以_二 十八界諸法_一爲_レ體。後三分以_二 七心界及第六之法
界中心所有法_一爲_レ體也。八識心王及五十一心所。彼八
種界中有_レ之也。 問。約_二 四分_一分_二-別三量_一方如何耶。
答。相分非_二 三量_一。以_レ非_二能緣_一故。見分通_二 三量_一緣_レ外故。後
二分一向現量也。親證_二自體_一故。故論云。謂第二分但緣_二
第一_一。或量非量或現或比乃至第三第四皆現量攝《割書:云云》。
問。約_レ量唯有_二 三量_一。何故云_二或量非量或現或比_一耶。 答。
此文中有_二 二相對_一。謂初以_二非量_一相_二-對現比量_一故。量現比
二量也。後量中以_二現量_一相_二-對比量_一故。初則量非量對。
【二十二行目の[ ]は亀甲括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