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刻
其位向西。上以奉神中爲朝堂。下與臣下坐立。閣門
俱
五色珠爲籠櫳。正中三間。略加金璧。旁有側樓。亦有平
屋。皆覆以瓦。廉不遠地。而階亦近除。凡殿略倣漢
制。至
如燕寢。則皆如此間之制矣。《割書:中山殿屋制。詳見使琉球|錄。曰殿閣二層。上爲寢室。》
《割書:屋皆以板代瓦。席地而坐。美甞聞之甲午使人曰。正殿|上層奉神之所。順治之後屋皆陶瓦。楹塗之以黑漆。按》
《割書:殿門扁曰奉神。陳氏以閣上爲寢室。非也。層閣之制。蓋|由來久矣。袋中記曰。昔者大世王之世。王畏毒蛇。乃起》
《割書:高樓以居。自謂無害。未幾毒蛇螫王左手。有一國相。急|抽刀斷其臂。亦斷已臂以續之。其像見在於求吉備寺》
《割書:矣。蓋其王樓居以避蛇害也。大世未詳。世讚圖有王大|城。世系圖作大成。疑此。又使人曰。並殿及門墻庭階皆》
《割書:倣漢制。其餘一皆如本朝制。而有廣間書院玄關等所。|皆鋪地而用板。坐設疊席。所謂席地而坐也。按正殿之》
《割書:制。爲冊使而設也。如其便殿。則蓋古制也。但其所謂廣|間書院等所。我有此制。亦始自近時耳。 【朱書補筆】以下正文當大書 王親以下品官》
《割書:第宅。衆庶屋舍。亦皆如我制。板屋茅茨|隨其有無。皆繞以石垣。其地多石故也。》
冠服第五
隋書曰。琉球用鳥羽爲冠。裝以珠貝。飾以赤毛。形
制不同。織鬭鏤樹皮。并雜色紵衣【朱書訂正】及 雜毛以爲衣。制
【上欄朱書】鬪樓樹似橘而葉密條纖如髪然下垂見隋書
裁 不一。綴毛垂螺爲飾。蓋是古制及今不可得而
考。
王及王親以下品官章服制。明世冊封錫以皮弁玉圭
麟袍犀帯。眎二品秩。王侄相寨官。賜以公服。明
既亡
靼爲中國之主。文武品官皆編髪胡服。而中山君臣
猶
依舊例【朱書訂正】制 。其王受冊。則皮弁服。正旦冬至。則爲鳥紗折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