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の仏典を翻刻

コレクション: 大日本仏教全書第84巻

一 明本抄十三巻 - 翻刻

一 明本抄十三巻 - ページ 33

ページ: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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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二段構成】 【右頁】 【枠外右上】 六四【但し算用数字】 【枠外右横上】 明本抄第五 【枠外右横下】 六四 【上段】 疏旣以離實有性而爲同品 ̄ノ文。實唯成法 ̄ノ文。義斷言 非實等者等 ̄ノ諸文_一。皆爲_二此義證_一。若成_二有法_一自相差別 量。意許任_二本意_一名_二有法差別_一。名_二有法意許_一。諍猶爲_二能別 義_一歟。《割書:子嶋偏爲_下諍_二有法_一之義_上。大背_二此等意_一。又偏爲_二能別意許_一。|大違_二因明大綱_一也。可_レ知差別在_二有法_一諍在_二能別_一也。》 問如何有法差別。能別處諍_レ之哉【。脱】 答有法所_レ帶所樂若 體若別義。若 任(マヽ)_二 ̄ニシテハ其有 ̄ノ_一無_二同喩_一故。以_二 一分相似同 品_一。欲_レ助_二-成所樂全體義_一。作 ̄クリ成 ̄シテ爲_二能別法_一也。所_レ謂 大有性體離_レ實有_レ體大有性也。同異性雖_レ有_下離實與_二有 體_一 二重 ̄ノ義_上。非_二大有性體_一。體旣不同。知_レ非_二實喩_一方便置_二 非實言_一。引_二-向有性離實有體邊_一也。以_レ之名_レ成_レ法也。其 所_レ成之法具勘見。是離實大有性也。敵者見_レ之以爲_二異 品_一。若夫勘_二此失_一之時。立者我只以_二離實有體_一爲_レ宗。同 異性能同品也者。敵者須_レ許_二此詞_一。其上責_二立者_一可_レ云。 汝所_レ成是其體何物。我以_二喩力_一見_レ之未_レ悟_二其體_一。此時 立論意樂可_レ未_二究意_一。故前時雖_レ聞_下勘_二矯立本意_一之敵者 詞_上。立論者不_二能敢糺_一_レ之。立者不_レ諍故。闕後二相義任_二 敵者進止_一能決定 ̄シヌ。此時只求_二能違過_一之外敢無_二他計_一 【下段】 者也。所以雖_二有法下意許大有體_一。立者所_二方便_一猶爲_二能 別所成義_一且得_二法名_一也。有法差別准_レ之可_レ知。以_二作有 緣性能別_一。僅顯_二有緣性義_一。未_レ及_三能立_二大有有緣性_一也。其 性者是大有體性有_二能緣_一之義也。言顯雖_レ顯猶有_レ所_レ挾。 以_レ之爲_二所立法_一。若於_二非實量_一者。若偏任_二言顯_一只有性 之非實也。若勘_二意許_一卽有法大有性也。付_二 二邊_一共見_レ之。 敵者頗雖_レ入_下知_レ立_二作大有緣性_一之門_上。而非_三 一向無_二此 義_一。作有緣性量後。能知_二前意許_一故。必有_二別量_一《割書:爲言》。 問諍必在_二能別_一者。何云_二或諍有法或諍於法_一耶。 答彼指_二所諍_一也。能別處能諍_二彼法有法_一云事也。法差別 直諍_二言下意取許義_一。爲他用言正帶_二神我他用_一故。離實 有性以_二有法_一爲_二所諍_一。有性非_二能別言之所顯_一故。離實有 體 ̄ヲ令_レ見_二能別_一者。非_二眞實所樂_一。所樂一分義故。付_二僅 所_一_レ顯名_二之法_一。探_二實所_一_レ成體而留_二有法_一也。所_レ立是有法 而非_レ法也。敵者知_二彼方便_一故。未_三 ̄シテ顯爲_二有法_一。任(ママニ)_二立 者矯立_一。乍_レ名_レ法對_二同品_一勘令_レ成_二異品_一也。立者成_レ之了 後。不_レ言_三自成_二有法_一。敵者能破_レ之了。所破法卽爲_二有法_一 【左頁】 【枠外左上】 六五【但し算用数字】 【枠外左横上】 明本抄第五 【枠外左横下】 六五 【上段】 也。如是成立於有法者卽此意也。若見_二能別 ̄ニ諍_一_レ之一 重 ̄ニシテ成_二有法_一。若依_レ實尋_レ之。先成_二 一重法_一。後遂成_二第二 重有法_一也。子嶋云。若留_二能別_一卽諍_二差別_一。如何得_レ言_二如 是成立於有法_一者。卽是爲_二 二重_一之意也。若如_二本作法_一 者。本在_二有法_一。望_レ之判_二 二品_一。非_三只違_二理門正理之成其 法文_一。又能違_二如是成立於有法意_一也。若以_二非實_一爲_二 一 重_一者。在_二 ̄ト《割書:云》有法_一傳 ̄ハ。能別全非_二實諍_一。豈云_レ成_二其法_一哉。 深可_レ思_レ之。  重意云。立者正作法之次第者。大有性正在_二有法處_一。爲_レ  法之分。離實有體義 ̄ニシテ不_レ及_二有性_一故也。敵者押_レ之  法處 ̄ニ令_レ有_下至_二 ̄マテノ有性_一之義_上。勘爲_二異品_一。立者尤可_レ  𠍴_レ之。而不_レ糺_レ之故者。敵者若不_二 ̄マシカハ如_レ此勘_一。立者  卽以_レ立_二彼能別_一。押_三我成_二-立大有性_一了可_レ云故。敵者  又知_下其意之可_二過言_一之處_上。豫 ̄メ有_二法體_一令_レ豫_二法處_一。如_レ  此勘也。立敵之前共有_二矯處_一。能可_レ悉_レ之。  見_二子島處處釋_一。有法作_二-成法_一之義雖_レ釋_レ之。望_レ之卽  勘_二-成異品_一之處。未_二必分明釋_一_レ之。若爾相違因義未_二究 【下段】  竟_一。倩案_レ之如_二 上義_一歟。   建久七年五月廿六日。於_二般若臺_一記_レ之。此事若自   叶_二 上綱御本意_一者。於_二彌勒御前_一必蒙_二引接_一矣。   兩重意許 觀理僧都別傳云。斷下文。以有爲有法。○故非言顯《割書:云云》。 問此文意何。答此文意。有性者有法自相。卽共許不無 之有。此有法自相處。意_二-許作有緣性_一惣意許。卽亦共許 不無有。今斷師此惣意許爲_レ法。此下別_二作大有緣性 ̄ノ作 有緣性。作非大有緣性 ̄ノ作有緣性_一。重 ̄テ意許 ̄セルヲ爲_二法差 別_一。○問論幷疏作有緣性作非有緣性共爲_二有法差別_一。而 何今違_二論疏_一。斷師云_下以_二作有緣性_一爲_上_レ法。答夫不_レ違_二論 疏意_一。何者隨_二立者意許處_一。有法處 ̄ニ取擧意許時。名_二有法 差別_一。法處 ̄ニ取-下意許時。名_二法差別_一。雖_レ有_二 上下不同_一。本 意都不_レ違。○斷云。准_二前釋_一。望_二不加言_一。名_二有法差別_一。 若加言已。卽名_レ法故《割書:云云》。虔記釋_二此文_一云。如_レ言_二有性 非_一_レ實。其作有緣性。卽有性中含 ̄セルヲ《割書:以》名_二有法差別_一。此卽 不_二 ̄ヌソ加言_一。若言_二有性離實有性_一。此加言已。卽名_二法自相_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