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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二段構成】
【右頁】
【枠外右上】
七〇【但し算用数字】
【枠外右横上】
明本抄第五
【枠外右横下】
七〇
【上段】
作有緣性之詞_一。已開_二其意_一。斷主詳擧_二作法_一也。論疏義斷。
從_レ隱至_レ顯。漸示_二其作法_一。依_二此義_一者斷云望_二不加言_一名_二
有法差別_一者。論望_二不加言_一名_二有法差別_一《割書:爲言》然成此法。
意成有法。者。論外加言量爲_二有法差別_一之義 ̄ヲ。釋 ̄スル也。
周記二釋中。後釋爲_レ正。亦別立量者。論外亦可_レ立_二作有
緣性別量_一《割書:爲言》。論不_レ擧者影略故。爾者論不_レ擧_二別作法_一云
也。誰向_二此釋_一。云_三論擧_二作有緣性量_一哉。明燈抄先牒_二有
法差別_一還用_二門前_一。所立比量。等者。顯_レ用_二本作法_一也。次
有_二 一重問答_一。故前立量。慮恐未了。者。論以_二非實量_一
雖_レ爲_二作法_一。其義未_二顯了_一《割書:爲言》。次文今應成立。令義盡
理。究竟顯了。者。立_二作有緣性別量_一。可_二令義究竟_一《割書:爲言》。
見_二 上下文_一。論所說 ̄ヲハ爲_二非實量_一。別可 ̄ト_レ立_二顯了盡理量_一
釋也。
子島依_二別作法_一。釋_二論作有緣性文_一有_二 二意_一。疏記《割書:幷》斷
噵初文。作有緣性者。後量能別言陳也。論擧_二別作法_一
《割書:爲言》。斷噵終文者。論存_二本作法_一《割書:云云》。依_二此義_一者。論作
有緣性者。意許作大有緣性也。今依_二噵奧文_一立_二此義_一
【下段】
耳。
意許所在大旨同_二前義_一。仍別不_レ記_レ之。
【下段枠内左上】
明本抄第五《割書:終》
【左頁】
【枠外左上】
七一【但し算用数字】
【枠外左横上】
明本抄第六
【枠外左横下】
七一
【上段】
明本抄第六
一因違三 一因違四
○一因違三比量
問今量有法二箇過可_レ爾。准_二大作法_一故。法差別相違 ̄ハ不_レ
可_レ然。非四大種能別。言陳意許俱非_二太諍_一故_レ若爾者可_レ
爲_二違二因_一。何加_二法差別相違_一哉。 答以_二有性_一望_二 四大
種_一。雖_三直非_二其體_一。返 ̄テ又有_二彼法_一。是其師主宗義也。是以
非四大種 ̄トハ者。非_二汎爾遮_一_レ非_二 四大_一。體是能有 ̄トシテ而
離_二 ̄タリト《割書:云》大種_一。以_レ之爲_二樂爲宗_一。豈非_二深旨_一哉。所以諍亙_二
三宗_一。非_三唯違_二有法_一也。
問若爾有性非實 ̄ノ量。亦可_レ有_二法差別相違_一。非實能別下
有_二能有實非實不能有實非實二等意許_一故也。凡今量宗。
頗同_二有性非實量_一。彼廣亙_二 九實_一。此狹限_二實句四大_一。寬狹
雖_レ異言勢誠同。若此量違三者。彼量又可_レ加_二法差別 ̄ヲ_一。
彼若限_二違二_一者此又可_レ同。 答平備延義源信等古德。
【下段】
泥_二于此事_一。可_レ云_二難義 ̄ト_一也。俱辨_二差別_一者。有法有性言顯
共許。意_二許 ̄セルヲ難實有性_一。爲_二正所_一_レ諍。以_二非實能別_一成_レ
之。諍偏在_二有法_一。不_レ通_二能別_一。故非實法自相下無_二意許_一
也。一因違三量所_レ諍不_レ定。依_二所說簡別_一有法 ̄ヲ直令_二 ̄メテハ
離實大有性 ̄ナラ_一。意許 ̄ヲ取下 ̄テ置_二能別之所_一。有_二所說簡別_一。慥
不_レ云_二離實大有性 ̄ト_一故。意許 ̄ヲ取 ̄リ上 ̄テ置_二有法所_一。能別無_二
矯立差別_一。不_レ同_二有性非實量【一点脱ヵ】諍 ̄ノ所決定也。《割書:已上|本鈔》重案_二其
理_一。有性非實量。有性言陳共許。足_レ含_二意許_一。能別立_二非
實_一者。以_二方便_一欲_レ成_二有法有性_一。所以能別非_三諍之所_二■【注】
著_一。何有_二意許_一。凡兩宗諍_二法體_一量。若有法擧_レ體了 ̄ヌレハ能
別多可_レ非_二實所_一_レ諍。雖_レ犯_二後二相違_一。難_レ付_二初二相違_一。但
於_二今違三作法_一者。本是自比量也。有法置_二所說言_一。彼有
性卽任_二自宗所說_一。擧_二離實有性_一故。且以_二有法_一不_レ爲_レ諍。
能別立_二非四大種_一時。不_レ諍_二言顯自相_一。不_レ應_二樂爲_一故。爰
知實所諍可_レ有_二能別意許_一。若不_レ由_二此故_一者。違二違三二
作法甚以難_レ分。如_二疑難趣_一。此量宗似_二有性非實宗_一。僅
所_レ異者。只所說 ̄ノ言 ̄ノ有無也。爰知以_二 上道理_一可_レ爲_二違
【注 ■は26コマ、27コマの■と同じ文字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