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の仏典を翻刻

コレクション: 大日本仏教全書第84巻

一 明本抄十三巻 - 翻刻

一 明本抄十三巻 - ページ 77

ページ: 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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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二段構成】 【右頁】 【枠外右上】 一五二【但し算用数字】 【枠外右横上】 明本抄第十一 【枠外右横下】 一五二 【上段】  爲_一_レ宗。二義旣均。疏主何不_レ釋_二其例難_一。此疏文專當_下答_二  彼難_一之詞_上。《割書:上疏亦廣解_二詮緣同|義_一。豈無_二例難_一哉。》故上綱探_二疏意_一也。 同會_二  例難_一。亦未_レ遁。大有同異二法相對。詮言殊緣智殊也。  亦同有_二能緣_一。有_二能詮_一。何欲_レ同之時。獨取_下有_二能緣_一義_上。  捨_下有_二詮言_一義_上。欲_レ異之時。亦擧_二 二法名言詮顯殊_一。不_レ  顧_二 二法緣智行相不同_一哉。  答此疑一往可_レ然。上綱雖_レ察_レ之。詮言各別道理所_レ至。  遂其所詮法義可_二各別_一。有_レ詮之處似_レ均。自_二其詮言_一  尋_レ之者。顯必可_二差別_一。境體有 ̄ナレハ有_二能緣_一。義自_レ本無_二  差別_一。自_二此門_一未_三必顯可_二差別_一。重意云。諸法名言必  表_レ自遮_レ他。若無_二遮表_一者。不_下立_二名言_一之本意_上。於_レ法  起_レ必者。有_二其境_一。能引_レ心。未_二必表_レ自遮_一_レ他。而二門  共有_二齊不齊_一之中。正欲_レ令_二同喩_一之時。付_レ顯付_レ勝取_二  有緣性義_一。有_レ詮性者就_二差別門_一故。亦雖_レ有_二同義邊_一。付_レ  顯。付_レ勝且置_レ之不_レ取也。堅執_二文義_一强致_二分別_一。恐不_二  本疏意_一歟。  ○作有緣性訓事 【下段】 作_二 ̄タリ有 ̄ト緣 ̄カ性_一《割書:明燈抄|初釋》作_二有 ̄セル_レ緣 ̄ヲ性_一《割書:後釋》作_二有_レ ̄スル緣 ̄ヲ性_一 《割書:子島訓》    以上在_二疏二卷記_一 作_二有 ̄ト緣 ̄セラルヽ性_一《割書:音石|等》 作_二有_レ ̄ル縁性_一《割書:四卷|私記》  作大有有緣性作非大有有緣性訓事 《割書:三松》 作_五 ̄リ大有 ̄ノ_一有_三 ̄アル緣_二性_四  作_六非_五 ̄ヌ大有 ̄ノ_一有_三 ̄ル緣_二性 ̄ニ_四 《割書:裏云有_レ ̄スルト緣|讀 ̄ヘシト云云》 《割書:古德》 作_五大有 ̄ノ_一有_二 ̄ト緣_三 ̄セラルヽ性_四 作_六非_四 ̄カ大有 ̄ノ_一有_二 ̄ト緣_三 ̄セラルル性_五 《割書:□□【惠𠮉ヵ】律師》 作_五大有 ̄ノ_一有_二 ̄ト緣_三 ̄セラレヨトセル性_四 作_六 ̄タリ非_五 ̄ヌ大有 ̄ノ_一有_二 ̄ト 緣_三 ̄ヨトセル性_四 ̄ニ    已上四訓在_二黄私記_一 《割書:明詮》 作_五大有 ̄ノ_一有_二 ̄ト緣_三 ̄セラルル性_四 作_六非_五大有 ̄ノ_一有_二 ̄ト緣_三 ̄セラルヽ性_四 ̄ニ 《割書:子島》 作_五大有 ̄ノ_一有_三 ̄スル緣_二 ̄ヲ性_四 作(タリ)_六非_五 ̄ヌ大有 ̄ノ_一有_三 ̄スル緣_二性_四 《割書:疏記|訓也》 《割書:子島》 作_五大有 ̄トシテ_一有_三 ̄スル緣_二 ̄ヲ性_四 作_六非_二 ̄シテ大有 ̄ニ_一有_四 ̄スル緣_三 ̄ヲ性_五 《割書:依_二斷噵|意_一訓_レ之》    此外可_レ勘_二餘德記_一 【左頁】 【枠外左上】 一五三【但し算用数字】 【枠外左横上】 明本抄第十一 【枠外左横下】 一五三 【上段】 諸德異說粗如_二 上載_一。其中子島疏記斷噵二說。尤可_二依 用_一。就_レ 中斷噵旁以叶_レ理。至_二 ̄マテ不樂爲破文_一。仰可_レ爲_二龜 鏡_一矣。先就_二樂爲_一。二訓稍似_レ殊。實義是同也。有緣性者。 有_二能緣_一性也。餘德中有緣《割書:世良|流》者。文章不_レ快之上。不_レ叶_二 疏上下文_一故疏云。有緣謂境有能緣故。《割書:文》此文卽顯_二有緣 性之義_一也。旣能緣字上。置_二有字_一。不_レ可_二異求_一。上文云_二有 詮緣因_一。云_二有詮智因_一皆同也。次不樂爲訓者。疏私記大 有有緣性者樂爲也。加_二非字_一顯_レ異_二彼樂爲_一。此訓偏遮 詮義也。故疏云。作非有緣性者。作 ̄タリ_レ非_二彼意許大有 句義有 ̄スル_レ緣 ̄ヲ之性_一。《割書:文》記意依_二此文_一歟。次斷噵者。非大有 者。翻_二樂爲_一義。其體實德等也。作有緣性者。帶_二言陳_一義。 二等差別等具_レ之。所以此破文顯_二表詮義_一。凡二等意許 者。樂爲不樂爲二差別者。其義相違。必相竝相向。彼二 差別。俱惣言陳下別義故。必可_レ帶_二言陳_一。其所_レ帶言。終詞 擧_レ之。重意云。爲_二大有_一而有緣性也。爲_レ非_二大有_一而有緣 性也。故疏惣釋_二諸差別相違_一。意中所許名差別。言中所 申之別義故《割書:文》是以大作法法差別。必爲他用能別下。神 【下段】 我他用假我他用。唯識比量極成色下。定離眼識色非 定離眼識色。如_レ此之類以爲_二軌徹_一。而若遮_二樂爲作大有 縁性_一。僅加_二非一字_一者。一不_レ表_二不樂爲自體_一。二不_レ帶_二言 陳_一。設雖_三廻顯_二其義_一。不_レ如_二直能顯_一。是故以_二斷噵_一可_レ爲_二 定量_一。但疏作非彼意許等文。顯_下作_二能違_一之義_上也。非_レ 訓_二-釋不樂爲_一。重意云。二差別等帶_二言陳_一 中。作_二能違_一之 時。或非_二樂爲_一遮詮作。或取_二不樂爲_一表詮 ̄ニ作。顧_二過失犯 不_一。敵者示_二作法_一異也。而今有法差別者。須_レ作_二遮詮_一。顯_二 此義_一云_二作非彼意許等_一也。《割書:已上一|會釋》 況又訓可云作_八非_四 ̄シテ 彼 ̄ノ_一意許_二 ̄ノ大有句義_三 ̄ニ有_六 ̄スル樂_五 ̄ヲ之性_一【七点ヵ】。《割書:文》全無_二相違_一。餘 德種種破文。對_レ此可_レ知_二其長短_一也。  重云。作大有有緣生作非大有有緣性文。二差別俱正  帶_二言陳_一云事分明也。二等共初置_二作字_一。其下入_二樂爲  不樂爲體_一。定知彼此俱帶_二作有緣性字_一也。若作大有  縁性是樂爲 ̄ニシテ。惣遮_レ之者。不樂爲 ̄ニハ最先可_レ置_二非  字_一而作字等令_レ致_二 二等上_一。知有緣性三字。又同帶_レ之  也。閑可_レ思_レ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