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の仏典を翻刻

コレクション: 大日本仏教全書第84巻

一 明本抄十三巻 - 翻刻

一 明本抄十三巻 - ページ 84

ページ: 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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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二段構成】 【右頁】 【枠外右上】 一六六【但し算用数字】 【枠外右横上】 明本抄第十二 【枠外右横下】 一六六 【上段】  ○自他共九例事 子島私記云。次文云。諸自共比違_二共及自_一皆爲_二過失_一。違_レ 他非_レ過。他比違_二他及共_一爲_レ失。違_レ自非_レ過。義如_二前說_一。 《割書:云云》此文意云。諸自比量違_二共與_一_レ自爲_レ失。違_レ他非_レ失。謂 共比量亦復如_レ此。諸他比量違_二他與_一_レ共爲_レ失。違_レ自非_レ 失。其義具如_下疏中卷說_二自他共不定等_一之處_上也。 問先 云何云_二自比量 ̄ノ自等 ̄ト_一耶。 答若宗因喩。俱以_二自許法_一 立 ̄ル量 ̄ヲハ。云_二自中自比量_一。若以_二自許法_一爲_レ宗。以_二共許 法_一爲_二因喩_一。云_二自中共比量_一。若以_二自許法_一爲_レ宗。以_二他許 法_二【一点の誤】爲_二因喩_一。云_二自中他比量_一也。共中三種。他中三種。皆 准知_レ之。《割書:文》  今云。見_二記意_一。分_二-別九例_一總有_二 二重_一。先就_二比量形勢_一  分別。次其量犯_レ過亦分_二種類_一。初九例者。就_二量當體_一。  以_レ宗爲_二自他共_一。以_二因喩_一望_レ宗亦分_二自他共_一。故共中  共等。九例不同也。故初自他共言名_レ宗。後自他共言  名_二因喩_一。《割書:已上|一重》後門於_二彼自他共比量_一。勘_二過相_一。以_二自他  許等法_一。付_レ過有_レ 九。今門能違所違相對《割書:顯過破雖_レ無_二別|能違_一是義勢猶》 【下段】  《割書:同|也》成_二句數_一。不_レ同_下前門本量中宗與_二因喩_一相對作_中句數_上。  今此二門處處隨_レ應述_レ之。似_レ有_二相濫_一。仍記文豫開_二-示  之_一。 問宗因喩犯_レ過。分_二 九例_一事如_レ常。此外若於_二其  所違量_一。亦有_二 九類_一者。對_二彼一一_一。更可_レ論_二過相_一。過相  句數恐可_二衆多_一。所謂如_二 三十六相違_一者。是因過也。四  相違各有_二 九過_一故。限_二此數_一。而若於_二彼所違_一。又有_二 九  類_一者。九箇三十六也。可_レ有_二 三百廿四相違_一。本書不_レ  出_レ之。如何。 答先總於_二諸比量_一。分_二自他共_一。其理必  然也。未_下待_二過相_一得_中自他共名_上。其自他共又有_二自他  共_一。旣是一門九例也。何始廢_レ之。但合_二 二門_一者。可_レ■(マヽ)_二【注】  過相句數_一云事。不_レ可_レ爾。三支旣各別也。宗犯_レ過。宗  中自他共 ̄ハ句類可_レ殊。因喩自他共非_レ所_レ論。非_二因喩  過_一故。因喩過亦爾也。是故過相句數。只是後門也。二  門總合不_レ可_レ爲_レ難。若宗因喩關預不關預 ̄ノ邪正 ̄ハ前  門也。於_レ彼無_レ論_二 三十三過句數_一。  ○共比量他不定事 問疏云諸自共比。違_二共及自_一。皆爲_二過失_一。違_レ他非_レ過。《割書:文》 【左頁】 【枠外左上】 一六七【但し算用数字】 【枠外左横上】 明本抄第十二 【枠外左横下】 一六七 【上段】 而斷引_二有人_一云。共比他不定非_レ過。《割書:云云》破_二此義_一云。共 量爲_レ生_二他解_一。因唯自許。而得_レ爲_レ因。以_二正翻_一_レ邪。唯他 不定。何故非_レ過。《割書:文》有人同_レ疏。斷何破_レ之。 答斷初破_二有人_一。他不定爲_レ過。次文云。或可他喩非_二自所 許_一。是故非過者。述_二他不定非_レ過之義_一也。又云。或可立_レ 量欲_レ令_二他解_一。喩自雖_レ不_レ許。是他宗所許。故他情疑。亦 說爲_レ過者。上立_二非自所許之道理_一。述_二非 ̄ル_レ過之旨_一故。又 依_二爲_レ過之意_一會_二此道理_一也。終文云。或自共量。唯他不 定。非_二不定過_一。爲_レ違_二於他_一。立_二自共_一故者。還成_二自共量 他不定非_レ過之義_一也。往復立破作_二 二釋_一。輙不_レ可_二是非_一。但 以_レ同_二疏主解釋_一。可_レ知禀承實義歟。 問難_レ作_二 二釋_一。非_レ過者是有人義也。斷主破_レ之。後一往 雖_レ釋_二非_レ過之旨_一。猶非_二本義_一歟。 答纂要出_二有人共比他不定爲_レ過云義_一。此義不_レ然。旣云_二 共量_一。卽共因喩。於_二他不定_一。喩非_二己許_一。故非_レ爲_レ過。或 得_二是過_一。《割書:文》此釋以_レ爲_レ過爲_二餘師說_一。能破 ̄ノ下 ̄ニ故非爲 過。《割書:文》斷纂互破_二彼此二義_一。何以_レ爲_二所破_一定_レ非_二實義_一哉。 【下段】 又如理師。牒_二或得爲過之後釋_一。錯也。《割書:云云》錯者不正義 也。《割書:爲言》  ○他比量自不定事 疏中卷云。他比量中。諸自不定。皆非_二過攝_一。立_レ義本欲_レ 違_二害他_一故。《割書:文》他比量就_二他宗法門_一立_レ量破_レ他。共許他 許法門。關_二 三支_一故。違_レ此爲_レ失。自許法他不_レ許故。不_レ 關_二 三支_一。故違_レ此非_レ過。《割書:爲言》 問纂云。就_レ他破_レ他。於_二他及共自_一不定皆爲_レ過。《割書:文》斷云。 准_レ此他共二量之中。三種不定俱說爲_レ過。《割書:文》依_二此等釋_一 他比量以_二自他共不定_一皆爲_レ過。如何。答他比量自不定。 或爲_レ過不_レ爲_レ過。二說別也。疏纂各出_二 一義_一。《割書:已上纂|裏書》 問二說中以_レ何爲_レ正。答以_レ疏爲_レ本。纂述_二不正義_一也。故 如理師云。纂文所敍恐錯。《割書:文》錯者非_レ云_二文錯_一。非_レ正云_レ 錯也。 問見_二纂一段_一。他比量 ̄ハ自他共不定。皆爲_レ過云了。破_下有 人自不定非_二過數_一云義_上。若破他於自不定非者如毁他非 他引同於自豈非是過爲量亦爾。《割書:文》旣破_二他師_一成_二自義_一。知 【注 ■はくずし字ヵ。偏は扌・木・阝・貝など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