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刻
公儀御触
【下段】
●一元禄十三辰年 覚
◦捨子之儀御制禁ニ候仍之最前も養育於難成ハ奉公人ハ其主人御料ハ御代官私領ハ其村之
名主五人組町方ハ其所之名主五人組へ其品申出之於其品養育可仕旨相触候処今以粗致
捨子之段不届ニ候若致捨子候ハヽ可為曲事候弥捨子不仕候様ニ急度可被申付候以上 辰七月日
◦別紙之通大御目付中ゟ被仰渡候間面々可被得其意旨ニ候
八月二日 各中 目付中
一享保六丑年
覚
●一菖蒲甲立物はく置可申事
一鉢しころ何もすみぬりニ可仕候紋絵書候ハヽたん ごふん ろくしやうニ而少々彩色可有事
但 織物類ニ而包申間敷事
一鑓長刀はく置申間敷候其外ぬり彩色甲同様之事
但人形類可為無用事
右献上之菖蒲甲たりといふ共此定より宜仕間敷候是ゟ麁相成ハ只今迄用来通たる
へく候以上 丑四月
右之通先達而町奉行へ申渡候間此通可被相心得候当年之儀ハ町方ゟ願之品も有之拵置候分者
商売仕筈ニ候誂候とてハ一切定之外ニハ不相成候尤来年ゟハ相触候通急度相守可申事
右五月廿三日御家老中へ相触之
一享保十巳年
◦南都興福寺焼失ニ付勧化之事